安全發展相輔相成 完善國安與時俱進 法律界政界:法律制度執行機制需持續優化 社會應予理解支持
全國港澳研究會日前在香港舉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香港法律界和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宣講會兩位講者王振民和韓大元已在論述中清楚說明安全與發展是相輔相成、動態平衡的過程。國家安全面對的風險會隨國際形勢、科技發展及地緣政治變化而不斷演變,因此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需要與時並進,不斷檢視和完善。「這是一個持續優化的過程,社會各界應予正確的理解和積極的支持。」●香港文匯報記者 嚴鍇華
「安全與發展從來不是二選一,而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以2019年黑暴為例,說明沒有安全就沒有穩定的社會環境;沒有穩定就難以吸引投資、發展經濟,更談不上高質量發展。
對於王振民提到香港完善國家安全立法「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梁美芬強調這不是香港所獨有,而是世界各地的共同做法。「國家安全面對的風險會隨國際形勢、科技發展及地緣政治變化而不斷演變,因此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需要與時並進,不斷檢視和完善。這是一個持續優化的過程,而非一次立法便可一勞永逸。」
對於韓大元提出「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對香港的『一國兩制』實踐同樣具有重要意義」,梁美芬強調,在當前國際局勢充滿不確定性的背景下,全球投資者愈來愈重視一個地方是否具備穩定、安全和可預期的制度環境。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既保持普通法制度、自由港和國際化優勢,同時建立完善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有助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等地位。
立法會議員李梓敬亦認同完善國安法律「只有進行時」,不是一次立法便告完成,而是隨時發現漏洞便隨時立法、修法。他強調,特區政府日後制定附屬法例或檢視國安制度時,並非小題大做,而是按照國際慣例及實際需要持續完善,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社會各界應予正確的理解和積極的支持。
港國安案判詞獲美法院引用
梁美芬早前提到,香港法院在國家安全案件中確立的法律原則,已獲美國地方法院引用作為判決理據,她昨日進一步闡釋,美國地方法院引用香港法院的法律原則,不等同全面認同香港整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也不代表對香港國安法作出政治上的評價。「但這至少說明,香港法院在國家安全案件中所採用的法律分析、程序保障及司法推理,具有一定專業參考價值,足以成為其他普通法司法機構參考的資料。這反映香港普通法制度仍然保持國際聯繫,也反映香港法治和司法制度的國際認受性。」
李梓敬亦認為,美國法院引用香港國安案例的法律原則,意味着香港法院的判詞論證嚴謹、具說服力,即使在政治立場迥異的司法管轄區,仍值得參考借鏡,證明香港司法制度和普通法原則的國際認受性,隨着更多權威判例累積,國際法律界對香港法治的專業評價將持續提升。
李梓敬強調,數字最能說明成效。香港國安法生效6年以來,截至今年4月,因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被捕共有394人,其中208人被檢控,180人被定罪,遠低於同期英國倫敦騷亂及美國國會山莊事件的檢控及定罪人數,反映執法精準,只針對極少數。法院審理一直恪守法治原則,判詞更獲美國法院參考引用,足證香港法治水平具國際認受性。這些實績清楚證明,香港國安法是護航「一國兩制」及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石。
港仲裁裁決獲美法院確認
立法會議員、海南國際仲裁院院長范凱傑大律師則引用今年2月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正式確認一份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並駁回被執行人以香港國安法導致仲裁不公為由提出的全部抗辯,而美國法院在裁定中駁斥被申請人的說法。由此可見,香港仲裁裁決深受國際社會肯定,而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不僅維護香港的長遠繁榮穩定,更不會對仲裁程序的正當性產生任何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