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發展和安全 推動香港高質量發展
黃冰芬 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7月14日,全國港澳研究會在港舉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由兩位副會長王振民和韓大元講解香港國安法律的立法原意、法治原則、人權保障機制、實踐成果等。王振民從普通法國家的國安立法歷程切入,指出一個易被輿論遮蔽的事實:美國、英國等在國家安全領域的立法從未停步,管轄範圍持續擴大,限制性法案頻頻出台。相比之下,內地和香港的國安法治建設,走的是循序漸進、注重防禦的道路。
這提醒我們,完善國安法律體系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常態,絕非香港特區的「特殊操作」。國安制度建設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尤其當前全球政經環境複雜動盪,國安防線一旦鬆懈,便可能對香港社會穩定構成風險。
韓大元剖析了西方「絕對安全」思維的內在弊病,點破了部分國家在國安議題上的「雙重標準」,另外也釐清了一個根本性問題:安全與發展,到底是對立還是可以協調並進?
宣講會給出的答案很明確,就是「發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中央將「統籌發展和安全」確立為戰略性的核心原則,這意味着香港社會需樹立一種新的平衡觀:在發展中守護安全,以安全為發展護航,二者不可偏廢。
比起西方國家,香港特區的國安法律有一個鮮明特點,就是溫和且克制。條文設置最低限度的防禦性規範,最大程度保留了香港的自由開放優勢。香港國安法實施6年多來,社會秩序恢復,旅客訪港數量回升,營商環境回暖,執法和司法實踐嚴格遵循普通法傳統,程序公義並未因維護國安而有所減損。
這說明,「維護國安必然壓縮人權自由」的論斷,至少在香港的實踐中站不住腳。香港以「一國兩制」為框架,走出了一條安全、自由、發展三者協調的新路,這本身就是值得被珍視的結果。「一國兩制」要行穩致遠,就必須鞏固香港基本法確立的行政主導體制,這是特區有效管治、統籌安全與發展的重要基石。
國安法治建設絕非「畢其功於一役」的工程。未來我們既要持續關注傳統和非傳統安全領域的法律制度完善,也要在推動香港高質量發展的全過程中守住國安底線。支持特區落實行政主導體制,推進國安法律立法、修法等工作,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對香港未來而言,是一種務實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