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維護國安是動態過程 「泛化」謬論可以休矣
全國港澳研究會昨日在港舉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權威解讀新形勢下香港統籌安全與發展的核心邏輯、法治內涵與實踐路徑,系統闡釋維護國安工作常態化、不存在「安全泛化」,以及行政主導發揮的關鍵作用等,正本清源、澄清謬誤、回應關切。此次宣講是在關鍵階段進行的一次重要的法理釋疑,對香港特區平衡安全穩定與經濟發展、更好凝聚社會共識帶來深刻啟發。
國安無小事,警鐘須長鳴,是本次宣講重點強調的核心底線,也是香港守護發展大局的首要前提。當前香港社會秩序穩定、發展環境向好,但全社會絕不能滋生鬆懈麻痹心態。香港維護國安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外部干預勢力持續透過輿論滲透、網絡煽動等方式干擾香港事務;本土殘餘激進勢力亦伺機炒作爭議議題、製造社會撕裂,「軟對抗」手法層出不窮。正如鄧中華所指出:「對此要保持高度警惕,要持續不斷地治亂,將治亂貫穿於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全過程。」
治亂越堅定、越扎實,市民安居樂業、特區良政善治就越有保障,香港由治及興的基石就越牢固。加強維護國安法律制度機制建設是香港的「必答題」,更何況,近年來各國紛紛加速國家安全立法步伐,立法更加兼顧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全球強化國家安全立法是事實,是長期大勢。與其他國家、地方一樣,香港完善國家安全立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絕不可能如一些人所稱的「到此為止」。今後根據面對的威脅和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仍需在憲法和基本法的軌道上,從國家和香港本地兩個層面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必須強調的是,不像一些西方國家那樣在安全與自由問題上實行雙重標準,並將國家安全作為限制他國企業、技術、資本和平台的工具,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只是開展了最低限度的立法,強調的是「在開放的環境中動態維護國家安全,堅持在高水平安全保障下推進高水平開放」;既沒有「泛化安全」,也沒有追求絕對安全,是全世界最溫和、最講法治、最保障人權自由的國安立法實踐,努力尋求在發展和開放中維護好國家安全,以高水平安全護航「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那些別有用心者炒作「泛化」謬論,既罔顧事實,更是自暴其醜,雙重標準的虛偽本質表露無遺。
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應有之義,也是香港市民根本和切身福祉之所繫。尤其是在由治及興的關鍵階段,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體制至關重要。隨着香港國安法實施、選舉制度完善、「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行政主導的制度潛能充分釋放。在李家超行政長官帶領下,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不斷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打擊反中亂港分子,築牢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屏障,展現出強大的制度韌性。香港各界要珍惜這一好制度,共同努力加快推進由治及興。
安而後能治,治而後能興。此次專題宣講會上王振民和韓大元兩位法學教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釐清認知誤區、駁斥錯誤輿論,為香港新階段治理與發展校正航向、凝聚共識。立足全新起點,香港必須常懷居安思危之心,保持國安警鐘長鳴,堅守安全服務發展的核心導向,堅決抵禦外部抹黑炒作。充分發揮行政主導的制度優勢,持續鞏固高水平安全格局,全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提速提效,制定好首個五年規劃,在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進程中,穩步書寫香港由治及興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