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 「一國兩制」優勢更突出


  梁美芬 全國人大代表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立法會議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昨日舉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及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從憲法、基本法、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及國際比較等多個角度,深入闡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與推動高質量發展之間的內在邏輯,不僅全面闡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邏輯,更揭示香港由亂到治、由治及興背後的制度優勢。今天香港最大的優勢,不只是恢復社會穩定,而是在「一國兩制」下成功實現高水平安全與高質量發展相互促進,向世界展示一條兼顧安全、法治、自由與發展的新路徑。

  回顧香港近年的發展歷程,更能深刻理解「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的深刻內涵。2019年「修例風波」嚴重衝擊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營商環境、國際形象及市民正常生活均受到重大影響。中央始終堅持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制定和實施香港國安法,其後特區政府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堵塞國家安全漏洞,建立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推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並邁向由治及興。

  今天香港社會秩序恢復穩定,經濟持續復甦,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及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等優勢持續鞏固。事實充分證明,高水平安全並非發展的負擔,而是香港最重要的競爭優勢。

  王振民在宣講會中特別指出,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是全球最溫和、最講法治、最保障人權自由的國安立法實踐。這並非一句口號,而是建基於嚴謹的比較法研究。香港國安法並沒有追求所謂「絕對安全」,更沒有泛化國家安全概念,而是在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權、維護法治及促進經濟發展之間取得合理平衡,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保障的是700多萬香港市民安居樂業,以及所有在港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這正是「一國兩制」制度優勢的具體體現。

  高水平國安法律 維護人權自由

  與其他地區的國安法律相比,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更體現出文明、克制與法治精神。王振民專門以西方自由人權典範的美國與中國香港比較,美國自立國以來不斷增加其國家安全法律,至近年更完全無邊界地泛化國安立法;英國近年亦相繼制定多部邊界不清的泛化國家安全法例,新加坡更容許在特定國安案件中長時間拘留疑犯。相比之下,香港既沒有追求絕對安全,亦沒有無限擴張公權力,而是透過清晰界定罪行,嚴格遵循法治底線,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居民權利自由之間取得平衡及定下清晰邊界,而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完全符合「一國兩制」的憲制秩序。

  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嚴格遵循法治原則,清晰劃分罪與非罪界線,充分保障言論、新聞、學術研究、正常商業活動及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自由。法律界限愈清晰,市民愈清楚哪些行為可以做,哪些行為不可以做,法治保障愈充分。

  香港國安判例原則具國際認受性

  值得注意的是,韓大元在宣講會中提及一個美國地方法院案件,該案採納了香港法院在國家安全案件中所確立的法律原則。這證明了,即使不同司法管轄區在國家利益的立場未必一致,但香港法院所確立的法律原則仍獲參考,充分反映香港司法制度和普通法原則具有國際認受性,也印證香港法治水平獲得國際法律界肯定。

  數據同樣最具說服力。自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年4月,執法部門就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共拘捕394人,其中208人被檢控,180人被定罪。這充分反映國家安全法律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人士,保障的卻是廣大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以及香港安全穩定的營商環境。事實亦證明,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並沒有削弱自身國際金融中心和自由港地位,反而提升全球投資者對香港法治及營商環境的信心。

  成為安全自由穩定的投資港

  在當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資本最需要的是穩定預期和安全環境。世界不少地方仍然深陷戰亂、地緣政治衝突及社會動盪,香港卻能保持安全、穩定、開放和繁榮,充分說明高水平安全本身就是最佳營商環境,也是香港最大的制度優勢。今天的香港,不是在安全與發展之間作取捨,而是在高水平安全的基礎上,實現更高水平的開放、更高質量的發展和更高標準的法治。香港國安法在保障新聞自由、尊重人權及外國投資安全貢獻尤為突出,這正是「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最佳證明。香港一直奉行自由經濟、開放市場。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持續實行低稅制,保持全球多項競爭優勢名列前茅。

  當前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地緣政治衝突持續升溫,外部勢力干預及非傳統安全風險交織,各國均持續完善國家安全制度。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同樣需要因應風險變化持續完善,並時刻警惕各類型國安風險。在此背景下,「一國兩制」已不只是成功解決歷史遺留的主權問題,更為世界提供一套兼顧國家主權、安全、發展與國際合作的制度方案,亦為外國投資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保障和制度保障。

  未來香港應在高水平安全保障下,充分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大力發展創新科技、人工智能、數字經濟、生物醫藥、知識產權、國際法律服務、金融及航運等新質生產力,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深化國際交往合作,提升國際競爭力,並積極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及新興領域規則制定。只有在安全、穩定和法治的環境下,香港才能充分發揮普通法制度和國際化優勢,吸引更多國際企業、人才和資金匯聚,提升自身法律服務、跨境爭議解決及國際經貿規則制定中的影響力,向世界展示一條兼顧安全、法治、自由與發展的新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