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一帶一路」制度優勢 民營電企海外併購紅火


  錢共鳴 廣東汕頭大學特聘教授

  徐攀 浙江工業大學副教授

  能源合作是共建「一帶一路」的重點領域。十多年來,中國電力企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以貿易為鋪路石、以制度為護航艦、以實幹為壓艙石,在沿線國家跨境投資中實現歷史性跨越。2023年,電力行業已躍升為中國企業海外併購第一大熱門行業,且是唯一錄得併購金額和數量雙增長的行業;截至2025年底,中國電力企業在「一帶一路」共建國家累計投資已突破千億美元,覆蓋光伏、風電、輸變電等多個領域。「一帶一路」國際併購,作為跨國經營的最高階形態,是中國電力企業真正融入全球產業版圖的戰略宣言。然而,邁向這一高階目標,既非資本實力的簡單比拚,亦非一紙協議的快速簽署。它需要以貿易根基為前提,以制度設計為護欄,更需要在交割前後以實幹步步鑄信。

  一、貿易築基:產業優勢轉化為「走出去」的堅實根基

  作為全球最大的電力裝備製造國,我國在特高壓、光伏、風電等領域已形成完整產業鏈和顯著比較優勢。在對「一帶一路」共建國家的貿易中,我國既出口光伏組件,也進口銅、鋁、硅料等資源性產品,構建起「裝備出口+資源進口」的互補型緊密貿易關係。研究表明,這種貿易緊密度與企業併購成功率之間存在顯著正相關,邊際效應甚至優於部分西方發達國家。

  民營電力企業善於將這一產業優勢轉化為「走出去」的主動優勢。例如亨通集團,從早期電纜貿易起步,2015年併購印尼Voksel,2023年大幅增持至89.6%,2024年完成強制要約收購實現絕對控股,近十年間在葡萄牙、印尼、南非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系統性實施併購與產業布局,繞開綠地投資的高昂時間成本,從「產品供應商」躍升為「全價值鏈集成服務商」。依託全產業鏈製造優勢與貿易先行,中國民營電力企業完全有能力在全球能源市場併購中掌握主動權。

  二、制度護航:「一帶一路」框架成為併購的堅強保障

  共建「一帶一路」強調對話協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贏。我國與沿線國家簽署的一系列合作備忘錄,構建起覆蓋廣泛、層次分明的制度框架,在電力企業跨境併購中發揮着降低信息壁壘、提升透明度的關鍵作用。「一帶一路」框架憑藉更強的項目導向與政策協調能力,能將雙邊政治共識轉化為具體的投資便利化措施。部分先行企業將政策紅利系統性地內化為內部合規標準與風險識別模型,使制度護航從外部依賴轉化為可複用的制度資產。

  對民營企業而言,它們雖缺乏國資信用背書,但在「一帶一路」框架的保駕護航下,得以更自信地遵循當地產業邏輯與監管框架,將商業行為錨定在「產業協同」而非「資源獲取」上,有效化解東道國的安全焦慮。阿聯酋於2018年成為首個簽署共建「一帶一路」備忘錄的中東國家,此後晶科科技等多家中國民營電力企業在該地區加速布局,投資環境與政策便利度明顯提升,逐步實現從設備出口到股權投資的全鏈條跨越。

  三、實幹鑄信:長期實踐中沉澱跨文化信任的深厚底蘊

  若說制度框架提供的是外部保障,那麼由實幹積澱而成的信任底蘊,便是文化優勢的內在根基。文化優勢不是「講出來的」,而是「幹出來的」。與某些西方國家主要依賴品牌滲透的傳統模式不同,中國民營電力企業面對獨特的「文化翻譯成本」,無法照搬現成的文化軟實力。而破局之道,恰恰在於這些企業在長期的設備輸出、EPC工程及併購運營中,以一項項過硬工程、一次次真誠合作,逐步沉澱出與東道國各方的跨文化商業互信。

  正是這種「幹出來的信任」,成為國際合作中不斷深化夥伴關係的堅實根基。這種信任,本質上是將制度承諾轉化為可感知的風險分擔與利益共贏,直抵商業互信的核心。在東南亞,亨通集團以近十年持續投入本地化運營提升綜合效益,用扎實的經營業績贏得東道國各利益攸關者的信任;在中東,晶科科技等多家企業同樣在七、八年乃至更長的合作周期中,憑過硬工程質量和真誠合作態度贏得相關方的信賴。這種信任的價值,遠非標準化商業產品所能替代,也正是中國民營電力企業能夠在制度與文化雙重差異並存的海外市場中後來居上的深層原因。

  回顧過去,中國民營電力企業在「一帶一路」併購中後來居上,靠的是產業優勢、制度優勢與實幹優勢的協同發力。展望未來,需要推動三重躍遷:從單純的股權資產併購躍升為系統性解決方案的整合,從依靠雙邊投資協定等制度紅利躍升為參與塑造多邊併購規則與行業標準,從項目層面的商業信任構建躍升為行業層面的跨文化領導力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