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保障人權護航發展 打開香港發展新篇
姚志勝 全國政協常委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
全國港澳研究會昨日舉辦「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專題宣講會。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香港首份五年規劃亦正全力推進,在這個重要時間節點宣講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這一時代命題,讓各界更深入理解高水平安全與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邏輯,了解香港國安法是全世界最溫和、最講法治、最保障人權自由的好法律,這對於香港制定好五年規劃具有重要的意義。守住安全才能贏得發展贏得未來。當今世界並不太平,香港制定五年規劃推動高質量發展,更加需要高水平安全護航。維護國安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需要各界共同守護,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執行機制,開啟香港發展新篇章。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今年4月15日舉行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中致辭,全面回顧了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歷程,語重心長地提醒香港各界:「有安全才有發展,沒有安全一切都無從談起,只有守住安全底線,才能贏得發展、贏得未來。」夏寶龍主任又就香港的國安情況提出了四點要求,指導香港統籌好安全和發展兩件大事。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致辭時亦明確提到,作為特區首長、當家人,會領導特區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堅決落實六項重任。
「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是新時代治國理政的核心理念之一,強調安全是發展的基礎與前提,透過健全國家安全體系、築牢安全底線,為經濟社會的繁榮進步與「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提供堅實保障。2020年香港國安法的出台,發揮了一法定香江立竿見影作用,止暴制亂,香港從此告別了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日子,為由治及興奠定穩固的基礎和保障。
香港國安法三大特點亮點
正如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王振民教授在本次專題宣講會中提到,香港國安法是「全世界最溫和、最講法治、最保障人權自由」,當中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一是香港國安法的嚴謹性以及對人權自由的保障。英美等西方國家近年都不斷通過立法和修法,大幅提升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英國在2016年通過的《調查權力法》,更被稱為該國史上最全面、最嚴格的監控立法;2023年推出全面的《國家安全法》;2025年又通過《恐怖主義(場所保護)法》,並正在審議《犯罪與治安法》及《國家安全(國家威脅)法案》。美國自身就有超過20部有關國家安全的核心成文法、數百項附屬條款以及長期累積的判例,共同構成龐大的國安法律體系。西方國家對於違反國安者都處重罪重罰,最高可判死刑,比較而言香港國安法是極為溫和。
二是克制和充分保障人權。新加坡的國家安全機構如果懷疑某人觸犯國安相關罪行,可在未經法官或法院審理的情況下,直接將當事人羈押兩年,且期限可延長,無次數限制。這些法律並沒有在香港國安法裏面規定。以檢控人數而論,據統計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生效至今年4月,因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被捕人數為394人,其中208人被檢控,180人被定罪。每一宗案件都是鐵證如山,嚴格依法辦事。
與此相反,2021年美國國會山暴亂,被捕人數達1,575人,其中1,126人被定罪,美國當局重錘打擊絕不手軟。香港國安法重在精準打擊,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反中亂港分子,保護的卻是750萬人的安居樂業。這充分體現了香港國安法的特點和優越性。
三是護航發展。香港今日之所以能夠重回國際舞台中心,多項國際排名重返前列,國際投資者紛紛用腳投下對香港信心一票,就是因為香港社會環境、安全恢復穩定,「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才可更加彰顯,當中的根基就是安全。從香港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歷程和內在邏輯,充分說明安全和發展不但不能割裂,更是互相依存。沒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香港就算有多好的發展優勢,都將如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發展是第一要務 安全是頭等大事
社會過去普遍認為,香港是一個經濟城市、國際商貿中心,具有很多發展優勢。不過,由於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國家安全長期「中門大開」,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20多年來都未完成,導致政治風波不斷,反中亂港分子公然勾結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在沒有安全保障之下,香港的發展也受到嚴重拖累,行政立法關係長期緊張,立法會陷入「拉布」空轉,2019年的「修例風波」更對香港經濟民生和營商環境造成史無前例的衝擊,直至香港國安法出台,局勢才得以扭轉。
這些都表明,發展是第一要務,安全是頭等大事。維護國家安全不但不會與發展相對立,更是互為表裏。安全是發展的基礎與前提,沒有安全,發展也將失去基礎。高質量的發展,必然伴隨着各種風險和不確定性,也就需要高水平的安全護航。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透過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協作配合,以及各界共同參與,把維護國安貫穿「一國兩制」實踐的全過程,香港才可打開精彩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