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專屬法例/簡化北都工程噪音規管 環諮會支持 環保署:標準不變 環評要求與專屬法例並行
環境諮詢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環境保護相關事宜,包括精簡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及便利「跨境基建項目」使用其他施工器械及設備,委員普遍表示支持,認為政府已充分考慮了各界意見,致力於在環境保護和便利北都發展之間作出平衡。
環保署強調噪音標準未改變,僅精簡行政程序。署方亦強調環評和專屬法例會並行,環評要求仍需全部落實。\大公報記者 黃佩琳
北都專屬法例建議,在維持現行噪音標準的同時,簡化有關地區/項目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新規下,許可證會寫明噪音標準,承建商只要符合標準,則毋須就設備的使用進行申報,令承建商可靈活調用設備。政府亦將許可證有效期由6個月延長至一年,降低承建商申請頻率。便利跨境基建項目方面,新規規定相關跨境項目仍須符合國標,但無需就《噪音管制條例》和《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向環保署申領標籤,為施工提供便利。
工地實時顯示噪音數據
在昨日的環諮會會上,有委員關注便利措施可為工程加速多少,是否考慮應用到其他工程。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區詩敏表示,精簡申請程序後,「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申請時間由18日縮減至14日,許可證的有效期從6個月延至一年,兩至三年的工程可省去一半的申請次數。她指精簡措施現時只限於北都,會看具體實施情況再作考慮。
有委員關注是否存在劃一的噪音標準,以及未來北都人口增加後如何保證現行噪音標準仍能保障居民利益。區詩敏解釋,現時噪音標準保持不變,都是按工地距離進行數學計算。若有居民遷入,和工地距離變近,相應的噪音標準便會收緊。當工地100米範圍內有居民,承建商需採取額外的噪音緩解措施。
有委員表示,目前環評條例下,批出的許可證會針對工地附近如有雀鳥巢穴,日出日落前一小時須停工,提問環評條例是否「凌駕於專屬法例」,區詩敏回應稱,環評和專屬法例是並行,環評的要求仍需全部落實。至於噪音數據會否向公眾公開,她表示,新備忘錄不止要求承建商監察噪音,亦要求將資料提交予環保署。此外,工地會實時顯示噪音數據,公眾可看到即時的噪音水平;法例亦要求申請人制定社區聯絡策略,加強與居民的溝通,更了解居民的需要。
環保和發展之間作出平衡
環境諮詢委員會副主席梁美儀昨日會後見傳媒時表示,委員一致支持建築噪音管制方案及跨境流動方案和舉措,認為政府已充分考慮了各界意見,致力於在環境保護和便利北都發展之間作出平衡。環諮會委員亦建議政府考慮向承建商提供指引、向公眾分享有關噪音管理的資料和數據,委員亦期望北都相關立法工作能以績效為本。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環境評估)譚卓偉重申,環評條例和新法下的噪音許可證法律上會並行,北都所有地盤都必須同時符合兩套法規的要求。他亦強調,專屬法例沒有減低噪音管控標準,只是簡化申請手續,給工程更多操作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