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集團控《華郵》誹謗 法官指未夠證據判敗訴

  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佛羅里達州聯邦法院近日駁回特朗普媒體集團(TMTG)對《華盛頓郵報》提出的38億美元(約297億港元)誹謗訴訟,法官認為原告未能提出足夠證據,證明《華郵》是在具有「實際惡意」的情況下刊登報道,依法判決《華郵》勝訴。

  本案源自《華郵》在2023年的一篇調查報道。報道指出,TMTG曾透過一家與加勒比海銀行有關聯的金融實體,取得800萬美元(約6,271萬港元)貸款,然而該銀行自稱是成人娛樂網站的重要支付服務商,資金則協助特朗普建立名下社媒Truth Social。

  未符「實際惡意」標準

  在美國誹謗法中,公眾人物若要勝訴,必須證明媒體明知報道內容不實或罔顧事實真相仍予以刊登,也就是所謂的「實際惡意」標準,此一原則源自1964年美國最高法院《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法院認為TMTG未能跨越這項法律門檻。《華郵》今年5月曾刊登更正啟事,承認經調查後發現,TMTG並未支付報道所稱的24萬美元(約188萬港元)貸款介紹費,因此相關「未向股東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揭露該筆付款」的內容亦不正確。對此,法院認為這項更正不足以證明《華郵》在報道時具有「實際惡意」,因此仍判決《華郵》勝訴。

  《華郵》表示對法院裁定感到滿意,將等待完整判決書公布。TMTG則強調《華郵》歷時3年終於承認部分報道有誤,認為案件應交由陪審團審理,正評估是否提出上訴,同時表示將持續追究媒體責任。

  這是特朗普陣營近來多宗控告媒體案件中的又一次挫敗。今年4月,佛州法院曾駁回特朗普針對《華爾街日報》有關已故富豪淫媒愛潑斯坦報道的誹謗訴訟。此前法院也駁回特朗普對《紐約時報》提出的150億美元(約1,175億港元)索償案,而TMTG今年較早時亦撤回對《衛報》的誹謗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