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申10億追加撥款 收購宏志閣業權 宏福苑總收購成本升至78億 財委會下周五審議
大埔宏福苑未被大火直接波及的宏志閣,早前獲納入「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特區政府房屋局昨日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申請追加10億港元撥款,以全面收購在宏志閣的業權。連同早前獲批的40億元政府承擔額,以及「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投入的28億元,宏福苑整個收購計劃的總估算成本將由68億元升至78億元。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安排下周五(17日)開會審議此項追加撥款申請。不過,正式展開收購宏志閣的先決條件,是10月15日或之前須不少於75%業主正式簽署了《買賣協議》。●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文件指出,政府今年2月21日公布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涉及大火中燒損的宏福苑A至G座共7座樓宇1,736個單位的業權,由於宏志閣(即H座)整體而言未受大火波及,具備基本居住條件,基於尊重私有產權原則,最初的收購方案未涵蓋宏志閣,而政府當時已表明若宏志閣業主達成高度共識,會探討收購其業權的可能性,而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其後接觸約99%宏志閣業主,政府上月26日宣布收到77.8%宏志閣業主交回簽署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顯示已達高度共識,故將宏志閣納入長遠居住安排方案。
根據政府2月公布的方案,收購價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收購價8,000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業主可參與「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的方式購買全新的資助出售單位;業主亦可於出售業權後兩年內,以「綠表資格」在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
文件指出,收購宏志閣共248個單位的業權的額外開支約為10億元,令收購宏福苑的估計總成本由約68億元增至78億元,故政府提出將「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的承擔額提高10億元,以推展宏福苑全部8座樓宇的購買業權方案。
若建議獲立法會財委會批准,並於10月15日或之前有不少於75%的宏志閣業主簽署《買賣協議》,政府將正式展開收購宏志閣的程序,向選擇現金收購的業主發放款項,若最終簽署協議的業主少於75%,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進行收購。
至於不選擇現金賠償而傾向「樓換樓」的業主,政府將推行「特設銷售計劃」,按上述既定收購價代業主購買全新的資助出售單位,首批選樓程序暫定於今年9月展開,相關差額會以「多除少補」方式處理。
八成半業主接受收購建議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截至上月30日上午,宏福苑A至H共8座已有1,698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8座單位總數約85.6%,其中A至G座佔1,481戶,為該七座單位總數約85.3%。H座宏志閣有217戶已簽署,佔單位總數約87.5%。目前,政府正陸續安排接受收購的業主簽署《買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