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崗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納今年立法議程

  【大公報訊】記者王蕙如、黃釔淼報道:政府向立法會更新本年度立法議程,新增《皇崗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將香港法律管轄權擴展至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據了解,立法會最快下周三會議首讀和二讀《皇崗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

  政府提交的立法議程更新本,列出了政府計劃於本立法年度餘下時間內提交立法會審議的主要法例。當中新增的《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將宣布一個位於中國內地皇崗口岸的地域為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並使香港法律適用於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以及就法院在這方面的司法管轄權訂定條文。

  政府今年1月向立法會提交了本年度立法議程,共載列32項法案。本次提交的更新本新加入7項法案,除了《皇崗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還包括《2026年消防(修訂)條例草案》等,將強化消防裝置規管制度,並引入消防裝置責任人制度,加強消防處的執法權力。

  對比年初的立法議程,更新本刪除了4項法案,包括《醫療器械條例草案》《基層醫療條例草案》《2026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和《2026年仲裁(修訂)條例草案》。

  《大公報》就被刪除的立法建議向相關政策局進行查詢。醫務衞生局回覆查詢表示,政府正推進加強規管醫療器械的立法準備工作,因應近年國際間最新的規管趨勢,以及本港現行「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全面檢討擬議規管架構。政府正制定擬議規管內容(包括新規管架構的設計及執行機制,以至現行「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的合適過渡安排等),將於今年下半年內諮詢醫療器械業界、醫護業界等不同持份者,並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立法建議。

  而就《基層醫療條例草案》,醫務衞生局回覆,政府於今年3月推出「基層醫療共同治理網絡」,標誌着邁向以「全人健康」為理念的重要里程碑,並進一步整合及強化現時政府提供的基層醫療服務。政府正因應基層醫療最新發展方向和運作經驗,考慮於相關條例草案中訂立基層醫療署規管基層醫療服務和相關服務提供者的權力。政府計劃於今年內就該條例草案的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並會適時諮詢相關持份者。

  同樣被刪除的《2026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旨在訂定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規管架構,運輸及物流局回覆查詢表示,政府正擬定立法建議,結合實際經驗以確保建議可行,並保障安全。政府爭取今年內就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並交代立法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