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警呃細路錢 警憑 「銳眼」拘兩人

●警方昨日簡報天水圍冒警案的破案過程。香港文匯報記者林兆崙  攝
●警方昨日簡報天水圍冒警案的破案過程。香港文匯報記者林兆崙 攝

●警方在天水圍冒警案中檢獲疑犯犯案時身穿衣物。香港文匯報記者林兆崙  攝
●警方在天水圍冒警案中檢獲疑犯犯案時身穿衣物。香港文匯報記者林兆崙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本周二(7日)接獲兩名分別12歲及13歲兒童報案表示,當日較早時間,在天水圍洪堤路附近騎乘單車時,遭一對本地男女截停。其中一名男子自稱警務人員並展示頸上的「證件套」,指控報案兒童在行人路騎乘單車違反交通規則,需要繳付1,000元罰款。由於兩名兒童現金不足,在自稱警員的男女誘使下到便利店租借兩個俗稱「尿袋」的充電器當罰款。最後,元朗警區根據「銳眼計劃」下的監控設備,鎖定該對男女,被暫控假冒公職人員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兒童踩單車遇「截查」

  元朗警區總督察(刑事)唐為國表示,本周二(7日)晚上接獲兩名分別為12歲及13歲的兒童報案,指在天水圍洪堤路附近踩單車時,遭一男一女截停。他們自稱警務人員,以兩名兒童在行人路上違法踩單車為由,要求各交出1,000元作為罰款。當兩名兒童身上沒有足夠現金後,被要求前往附近便利店,以440元租借兩個便攜式充電器並轉交予疑犯,疑犯得手後隨即逃去。

  警方翻查附近一帶在「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片段展開深入調查,迅速鎖定涉案疑犯的身份。到昨日(9日)早上,元朗警區刑事部人員於天水圍拘捕兩名疑犯,分別為姓李(50歲)男子及姓麥(44歲)女子,檢獲在犯案時穿着的衣物以及曾展示的證件套。兩名被捕人均報稱無業,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市民,本港詐騙案手法層出不窮,不法分子經常利用市民對執法機關的信任進行詐騙。

  警方嚴正澄清,本地執法人員絕對不會在街上要求市民即時繳交罰款或交收現金,亦不會要求市民進行不明來歷的銀行匯款。

  鑑於本案兩名受害人年僅12歲及13歲,警方強調,兒童及青少年因社會經驗較淺,容易成為騙徒目標。現正值暑假期間,家長應多加關心子女線上和線下的社交情況,積極灌輸正確的防騙知識。市民如遇可疑情況,應「停一停、想一想」,如有懷疑,應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