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崗港方口岸區條例下周首二讀
行政署向立法會提交本年度立法議程更新本,載列25項法案,當中7項屬於新加入,包括《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及《消防(修訂)條例草案》等。據了解,立法會將於下周三的會議上首讀和二讀《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內務委員會會在今天的會議上說明相關事宜。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立法會主席李慧琼昨日表示,有信心特區政府會盡快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立法會將予以配合,盡快審議,讓新皇崗口岸早日投入服務。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底已正式通過《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議案》,明確授權香港特區在內地特定區域行使管轄權,並清晰界定授權區域與期限。據行政署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新增的《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旨在配合皇崗口岸重建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安排,訂明香港法律適用於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並擴闊某些權利及義務的地域界限至包括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就某些在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被宣布後製備的文件訂定輔助其釋義的條文;以及為相關事宜訂定條文。
至於立法會能否本月內展開口岸相關立法工作,李慧琼稱需待特區政府完成所有相關程序後正式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