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可望年內通過 北都專屬法例六範疇拆牆鬆綁


  《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昨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動議二讀法案時表示,制訂北都專屬法例既是加快北都建設的重要舉措,更是香港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戰略方向。《條例草案》內容包括六大範疇,為北都發展拆牆鬆綁,例如將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或放寬發展參數所需時間從至少九個月縮短至兩個月,便利及規管跨境要素流動等。《條例草案》將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附屬法例,制定落實細節。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將在明日繼續跟進《條例草案》立法工作。甯漢豪表示,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爭取今年內通過《條例草案》。多名立法會議員表示,《條例草案》有利於北都發展提速提效,助力推動香港高質量發展。\大公報記者 楊嘯川

  甯漢豪表示,《條例草案》將只適用於北部都會區,因應需要,部分措施亦可以只適用於北都內的指定範圍。《條例草案》會為六個範疇的立法建議提供基礎。一是簡化城市規劃程序。申請改變北都指定範圍的土地用途或者放寬發展參數或要求的簡化程序,將從至少九個月縮短至兩個月,惟不適用於保育地帶,以及政府表明將透過修訂圖則程序擬定新大綱圖的地區。另外,規例會延長北都內個別用地臨時用途的期限至七年。

  簡化城規程序 縮短至兩個月

  二是加快支付收地補償。若原土地業權人未能在三個月限期內接納暫支款項,有關暫支款項於限期屆滿後將不得再孳生利息。至於收回的土地屬祖堂地,若相關祖堂的註冊司理職位並無空缺,政府即可向該註冊司理支付收地補償。

  三是促進工程創新及提質。對於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藉憲報公告指明的北都工程,只要建築事務監督認為能便利工程創新及提升建造品質等,就可考慮依據《建築物條例》第42(1)條,批准對《建築物條例》條文作出變通或豁免。

  四是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在維持現行噪音標準的同時,簡化有關地區或項目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這些地區或項目會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的規例中指明,包括北都內以產業主導的新發展地區和主要運輸基建項目。

  五是便利及規管跨境要素流動。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以就便利及規管跨境要素流動訂立規例,當中包括人員流動、貨物或其他物品(如生物樣本和機器設備)的移動,數據、資料或其他無形物,以及資金的傳送。其中,政府會先為與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關的人員跨境流動訂立附屬法例。

  六是為指定地區成立法定機構。建議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以按需要訂立規例,為北都內的指明範圍和指明目的成立法定機構。

  議員:加緊認真審議

  新界北立法會議員譚鎮國歡迎《條例草案》正式首讀,認為這是北都發展上一個極具意義的里程碑。他指《條例草案》既回應了加快發展程序的要求,亦為日後發展中可能遇到的新情況創造應對解決的空間,具前瞻性而且可持續發展,立法會將加緊認真審議。

  新界西南立法會議員陳穎欣認為,《條例草案》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訂立附屬法例,令政府在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與科技發展時,擁有足夠的政策彈性,亦能因時制宜地調整北都的推進策略,在法治框架下穩健運作。她指出,《條例草案》足以反映政府主動擔當並以結果為目標、全速推進北都建設、強化施政新風的決心。

  立法會工程界議員卜國明歡迎和支持《條例草案》首讀。他表示,草案簡化規劃審批、優化收地補償機制、放寬建築條例豁免門檻,大幅減省業界時間與資金成本。他建議盡快出台「四流」附屬法例,並妥善安排噪音許可等過渡配套;亦希望監管部門兼備監管與促進角色,容許創新試錯,令發展項目提速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