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進餐廳Q&A
Q:狗隻進入餐廳後必須遵守什麼規定?
A:狗隻於處所時必須由成年人用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穩妥牽引,或被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穩妥地縛在固定附着物上;狗隻不能使用處所的可重用餐具;狗隻不能進入自助餐的櫃枱/沙律吧的1.5米範圍內;在任何時間,狗隻均不得進入食物室(所有食物配製空間)。
Q:任何食肆都可以攜帶狗隻進入嗎?任何品種狗隻都能進入獲批食肆嗎?
A:只有獲批准食肆*才能讓顧客帶狗隻進入,顧客可在食肆主要入口當眼處看到准許狗隻處於該處所的標示;「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以及格鬥狗隻品種的任何混種狗隻禁止進入。
Q:顧客可以帶多少隻狗進入獲批食肆?
A:每位成人食客不宜攜帶多於兩隻狗隻,以便可有效管控其狗隻。食肆亦可因應處所的實際情況,訂定處所在同一時間可容許的狗隻總數上限。
Q:顧客在獲批食肆內可否抱着狗隻或讓牠坐在餐椅上接觸餐桌?
A:食肆經營者可因應實際情況自訂安排,無論狗隻被抱着或坐在餐椅上,均不得接觸餐桌枱面,狗用食物亦不能放於餐桌上供狗隻食用。
Q:獲批食肆可否為狗隻提供食物?
A:不能在食肆內烹煮或準備狗用食物,食肆可提供或售賣預先包裝、無需額外處理的狗用乾糧、真空包裝的狗用食物及狗用罐頭。
*:基於安全考慮,食環署不會接受火鍋店和烤肉店(包括鐵板燒、韓式燒烤等)申請
資料來源:食環署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