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框架/票價調整仿港鐵機制 毋須逐次審批
政府現正推動三個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建設。為了配合這類新型運輸技術的快速發展,並確保未來營運的安全與效率,運輸及物流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公布擬議規管框架,目標於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草案。新框架下,啟德、東九龍及洪水橋/厦村三個項目的票價,將採用與港鐵相似的票價調整機制,容許自動調整而毋須逐次審批。
擬議的規管框架涉及四個層級,包括主體法例、附屬法例、專營權條款及專營權協議。當中訂明專營公司的權利、責任及罰則,並就系統安全、公司管治等訂定條文,行會可審批或延續相關專營權。
在新框架下,主體法例將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營運新型集體運輸系統批予專營權,首段專營權一般不多於50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主動將專營權延續一段合理時間,一般不多於五年。
至於市民最關注的票價問題,政府為新型集體運輸系統進行公開招標前,會參考現時鄰近公共交通服務的票價,設定初始票價範圍。投標者提交的建議初始票價必須在政府設定的票價範圍內,建議初始票價是評標考慮因素之一。
設有「負擔能力上限」安排
啟德、東九龍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項目將採用「直接驅動方程式」的票價調整機制,每年按照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及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的變化等客觀數據計算調整幅度,容許票價向上或向下調整,毋須經任何機關審批。具體整體票價調整幅度等於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化及工資指數變化之和除以2,再減去生產力因素。
3個項目首5年營運的生產力因素將設定為0%,並設有「負擔能力上限」安排,以限制在特定年份內,票價上調幅度不得高於同期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變動。智慧交通聯盟理事長張欣宇認為做法合理,指出新型運輸系統不像港鐵持續有地產項目支持,首數年客量需時間培養,盈利情況不會特別理想。\大公報記者 張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