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長者粵閩養老 可申援助金直入內地賬戶
香港文匯報訊 正申請或領取可攜現金援助(包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的綜援金,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之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的長者生活津貼和高齡津貼的香港長者,即日起可選擇由社署將有關港幣援助款項,直接匯入其在內地指定銀行的港幣賬戶,服務費用全免。
此項跨境匯款服務優化可攜現金援助發放安排,是2025年施政報告提出的措施。社署發言人表示,上述內地指定銀行賬戶必須是受助長者於廣東省或福建省的中國銀行或中國工商銀行分行所開立的港幣賬戶(即「一類賬戶」)。
有興趣的香港長者可透過預約或直接親臨負責其個案的社會保障辦事處/社署委聘的代理機構,提出要求使用跨境匯款服務,並提供其內地指定銀行港幣賬戶證明文件,有關文件須清楚顯示賬戶持有人之姓名及賬戶號碼。
跨境匯款服務詳情載於社署網頁(www.swd.gov.hk/tc/pubsvc/socsecu/comprehens/portableco/crossborder_re/)。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相關社會保障辦事處,或向社署在廣東省的代理機構新家園協會(電話︰2815 7399)或福建省的代理機構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電話︰2755 680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