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團體倡醫生與非醫生委員五五比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朱欣欣、崔瀅) 《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其中一項具體修訂,建議改革醫委會的組成,令專業聲音更多元,並加入更多具備醫療專業背景的非醫生界委員,在保持專業自主自律的同時,反映社會上不同的角度及促進跨專業協作。有病人團體指出,目前草案建議將非醫生委員比例增至約31%,仍有上調空間,期望立法會審議時進一步優化至醫生與非醫生委員五五之比,避免由醫生主導整個案件調查。
一直協助黎遠建家人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昨日在裁決後見傳媒,他讚揚裁決合理,認為此案突顯醫委會投訴處理機制必須徹底改革,以重建公眾信心。他建議參考英國醫委會模式,落實業界與公眾或非醫生代表各佔一半的均衡比例,涵蓋委員會、調查小組及聆訊小組,讓公眾聲音充分體現,提升公信力。
醫管局九龍東醫院聯網前總監、Virtus尚至醫療集團副主席暨首席醫務總監陸志聰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過去因缺乏定期檢視及滯留統計機制,投訴人與醫生無法查詢聆訊進度,資訊不透明衍生「醫醫相護」觀感,加上舊審裁人才庫有限、圈子重疊導致排期漫長。
《條例草案》建議大幅增加獨立審裁員提名人數上限至110名醫生審裁員和170名非醫生業外審裁員,及將調查組的人數由7人減至5人,以便成立更多調查組同時處理個案。陸志聰認為這些建議能對症下藥,擴充非醫護審裁員可減少利益重疊偏頗質疑,每名委員參與聆訊次數降低,更易調配時間。縮小調查組有助提升效率,且獲法定傳召及索取文件權,解決取證滯後。醫護委員提供專業判斷,業外代表則肩負監督,兩者相輔相成。
籲增醫委會秘書處資源 匹配所需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認同《條例草案》建議取消緩刑及設立清晰四級處分,認為回應了公眾訴求,提升執業警示性。不過他同時指出,目前所見《條例草案》多項建議將加強醫委會秘書處的角色,但並無列明同步為秘書處增聘人手,若原有團隊不變、分組增加,擔心只會攤薄人力,拖慢進度,建議應相應增加秘書處資源,以匹配所需。另就《條例草案》建議優化覆核與上訴機制,讓申訴和被申訴方皆可對審裁結果提出覆核,林志釉指目前會議場地不足,建議政府增加相關配套設施,避免造成新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