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安:本月19日召開宏福苑特別業主大會 四地點同步進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崔瀅)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委任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昨日發布通告,將於本月19日(周日)上午11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分別於4個地點召開以方便業主參與,包括大埔社區中心、啟德社區會堂、華貴社區會堂及天暉路社區會堂,屆時會透過廣播同步進行,以便分散各區的業主參與。

  是次會議議程包括匯報與前業主立案法團的交接進度、宏志閣情況、屋苑及大維修財務狀況、工程及屋苑保險的進度等多個範疇。由於各場地容納人數有限,合安表示業主可按優先次序選擇3個場地,大會將根據業主偏好及各場地容量作出分配。若報名人數超出場地上限,將以抽籤方式編配業主的與會地點,業主須於本月15日(周三)上午11時前,透過「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委任管理人」網頁提交場地選擇意向及可接收手機短訊的聯絡電話號碼。

  民政總署:方便業主免長途跋涉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有別於一般法團業主大會,宏福苑的業主現已分散居住於不同地區,因此合安安排多個場地同步舉行會議,以便業主選擇就近地點參與,無需長途跋涉,屬便民安排。這4個場地的選址,正是大多數居民暫居的過渡屋附近。

  署方透露,合安已就此諮詢了法律意見。作為管理人,合安有權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確保會議的議程事項屬於法團的法定職權範圍,即有關大廈公用部分的控制、管理及行政事宜,以維護會議的合法性。因此,個別涉及業主個人財產權益或向政府施加行政要求的項目,並不屬於法團的職權範圍,故不被納入議程。

  署方表示,業主大會主要供業主就其私有財產事宜作討論和決定,一般只開放予業主出席,並不設公開直播、公眾或傳媒旁聽安排。管理人會於會議後透過適當方式向業主公布相關議決結果及資訊。

  對於有關安排,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合安已盡力回應法庭及業主的要求。召開業主大會必須確保所有業主知悉,惟宏福苑業主現分散各區,合安早前指有逾300戶難以聯絡,經首輪退款後已成功聯繫相關業主,讓合安有信心順利舉行大會。

  已決定將其單位業權售予政府的宏泰閣業主黃先生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租用較大場地讓所有業主集中一處即時表決的安排更佳,又希望大會能釐清過往管理費的用途及餘額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