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價格建議(佔比70%)
•計分準則:3幅產業用地發展具策略性產業、引進龍頭企業、發展速度、投資規模、創造就業機會等
•加分項目:投標者願意額外發展產業用地(條款要求投標者最少發展1幅產業用地)
價格建議(佔比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