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港可將跨境航天生意變可預期交易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鍾靜雯)香港在航天發展可扮演什麼角色?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陳曉峰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的強項未必在於與其他地方競逐重型火箭製造,而在於把高不確定性的跨境航天生意,變成可預期、可融資、可執行、可解決爭議的交易。

  發展商業航天需「制度型基建」

  陳曉峰表示,商業航天涉及的風險十分具體,例如地面站服務可能牽涉網絡安全、數據保密及國家安全要求,以及多國企業共同投資衛星項目時,更要處理責任分擔、保險賠償、不可抗力、制裁風險及爭議解決地點等問題。一旦出事,各方只能在多地法院長期拉鋸,成本和不確定性便會急升,投資和合作亦自然放慢。因此,商業航天要在香港真正長出產業生態,除了人才、資金和科研,更需要一套「制度型基建」,「例如清晰的風險分配、可靠的合約安排、可執行的跨境裁決,以及兼顧保密和效率的爭議解決機制。」

  他指出,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擁有國際認可的普通法制度、獨立司法制度、成熟的仲裁和調解經驗,以及與內地和國際市場連接的獨特優勢。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可在眾多《紐約公約》締約地強制執行,而受惠於香港與內地及澳門特區之間的相互執行仲裁裁決安排,這些對跨境性極高的太空商業糾紛而言是香港極具價值的制度優勢。

  陳曉峰建議香港積極研究成立專門的「國際太空法仲裁中心」,或在現有的國際仲裁機構基礎上設立太空法及商業航天爭議專門平台,匯聚全球太空法專家、工程技術專才、保險專家、數據科學家及資深仲裁員,專門處理軌道資源、頻譜使用、衛星數據、太空資產融資、碰撞責任及知識產權等高技術、高價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