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4類審批標準今實施 夫妻團聚申請 分居年限明確為3年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6月30日發布公告,明確自2026年7月1日起實施內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區定居全新審批標準。新規將定居申請細化為夫妻團聚(及偕行子女)、子女投靠、照顧父母以及父母投靠四大類別,並分別劃定了申請年齡、分居年限等量化准入門檻。其中,夫妻團聚類申請分居年限明確為3年。子女投靠父母類適用未滿18周歲、父母均定居港澳的申請人。
多位受訪專家向《大公報》表示,新規未重構審批框架,僅標準化地優化現有規則,回應跨境家庭團聚訴求、適配粵港澳大灣區人員融合需求,審批標準由模糊定性轉為清晰定量,行政透明度大幅提升。同時,新規通過建立清晰可預期的准入機制,精準解決跨境家庭團聚難題。\大公報記者 趙一存北京報道
公告明確四類赴港澳定居審批硬性條件,覆蓋各類家庭團聚場景。其中,夫妻團聚及偕行子女類,要求申請人與港澳配偶分居滿3年;子女投靠父母類,適用未滿18周歲、父母均定居港澳的申請人;子女照顧父母類限定申請人年齡18至59周歲,父母雙方年滿60周歲定居港澳且當地無其他子女;父母投靠子女類,需申請人年滿60周歲、內地無子女,港澳定居子女已滿18周歲。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結合年度定居名額,依照統一標準依法受理審批相關申請。
全國青聯常委、香港灣仔區議會議員穆家駿表示,新規屬於優化調整,未改變核心審批邏輯,最大亮點是將夫妻團聚分居年限明確為3年,其餘三類條款也規範細化原有規則,解決過往審批界定模糊、自由裁量空間較大的問題。
「中央送給香港同胞民生禮物」
中央財經大學政信研究院高級顧問吳波認為,新規標誌着赴港澳定居審批進入標準化、規範化階段。此番細化四類申請場景,設置清晰可量化的准入標準,審批邊界更加清晰,大幅提升審批工作的公平性和可預期性。
對於審批新規恰逢香港回歸29周年落地實施,穆家駿認為,這是中央支持香港發展、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彰顯中央對港的堅定支持,以及貫徹「一國兩制」的堅定立場,有效提振香港社會發展信心,也是送給香港同胞的民生禮物,向香港社會與國際社會釋放穩定積極信號。
在民生與社會發展層面,穆家駿認為,新規加速跨境家庭團聚,化解長期分居衍生的各類社會問題,築牢家庭與社會和諧根基,有效提升香港市民的歸屬感和幸福感。同時,子女照顧父母類申請人、偕行子女多為適齡勞動人口,有序的人口流入可充實香港勞動力儲備、助力經濟發展,同時減輕香港本地養老體系的運行壓力。
回應跨境家庭團聚需求 幸福感增
國際傳播領域資深專家、香港北京社團總會政策研究委員會副主任蔣淳認為,新規既是內地出入境制度的重要優化,更對香港長遠穩定發展、民生提質具有深遠的利好影響。從制度層面看,清晰可預期的定居准入機制,有助於香港政府更好地進行社會資源的統籌規劃,科學配置住房、醫療、教育等公共資源,規避人口流動帶來的資源擠兌風險,提升城市治理精細化水平,為香港繁榮穩定築牢制度基礎。
蔣淳分析,新規精準回應港澳家庭養老、團聚的核心訴求,細化的親屬投靠條款,有效解決在港長者無人照料、跨境家庭骨肉分離的難題,既減輕香港社會福利負擔,又守護傳統親情倫理。在她看來,這種基於血緣和親情的民生融合,是粵港澳大灣區「心聯通」的最堅實基礎。
此外,明確穩定的審批規則,也為在港發展的內地人才和新市民解決了後顧之憂,從而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扎根香港,持續為香港經濟注入內生動力,以民生融合助力兩地深度融合發展。蔣淳強調,通過制度化的方式明確審批條件,不僅是對「一國兩制」下人員往來秩序的完善,更是以民生為導向,推動兩地社會深度融合的務實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