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標準貼近申請人實際需求」

  圖:與舊有規定相比,赴港定居新申請條件更加明確、具體、清晰。圖為香港市民準備經口岸返回內地。\中通社
  圖:與舊有規定相比,赴港定居新申請條件更加明確、具體、清晰。圖為香港市民準備經口岸返回內地。\中通社

  【大公報訊】記者林楚然報道:國家出入境管理局6月30日發布公告,明確自今日起實施內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區定居全新審批標準。多名政界人士認為,新申請條件更加明確、具體、清晰,更具針對性,是對原有規定的進一步完善。他們呼籲特區政府加強對內地來港定居人士的支持,方便他們做好人生規劃,更好施展才能。

  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工聯會理事長黃國認為,與舊有規定相比,新申請條件更加明確、具體、清晰,更具針對性,讓實際符合團聚資格的申請者能夠更快申請來港。例如,條文明確「配偶分居時間滿3年」即滿足審批條件,有助申請人更好掌握團聚時間。另外,就「子女投靠父母」、「子女照顧父母」及「父母投靠子女」明確列出年齡及其他狀況限制,有助釋除爭議,針對實際團聚需要,是對原有規定的進一步完善。他同時呼籲特區政府加強對內地來港定居人士的支持,如安排廣東話課程等,幫助他們更快融入香港。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新標準彰顯人性化且具有針對性,照顧到了香港居民與內地家人團聚的需求,令他們的家人可以更快來港定居。不過,由於香港與內地在多方面存在不同,新來港人士未必會很快適應,他希望特區政府善用地區資源,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幫助,更好應對日常生活遇到的各種問題。隨着特區政府與內地不同省市聯繫日益密切,冀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部門合作,讓申請人來港前對香港基本情況有所了解,便於做好人生規劃,更好施展自己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