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投資新規今落地 貿促會三方面護航中企出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任芳頡 北京報道)《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7月1日施行。中國貿促會新聞發言人王一斐6月30日在發布會上表示,貿促會將會從三方面發力,護航企業高質量出海,包括編制海外綜合服務標準實施流程及「一帶一路」的法律研究等,同時會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等服務。

  王一斐指出,《規定》的出台回應了廣大出海企業對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對外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求,對於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意義重大。《規定》提出「要統籌貿促等領域服務資源,為投資者提供服務保障」,並明確「貿易投資促進組織按照章程提供與對外投資有關的服務」,為我們更好服務企業對外投資提供了法律依據和行動指南。

  做好政策宣傳者 做好服務提供者

  中國貿促會已經建立服務境外投資專項工作機制,統籌全國貿促系統高質量服務出海企業。王一斐介紹,下一步,中國貿促會將繼續從三方面發力,首先,做好政策宣傳者。通過「產業+出海」系列培訓、企業座談等形式,幫助企業全面領會《規定》精神,規範投資經營行為。同時,做好服務提供者。提升「千團出海」行動質效,支持企業境外參展辦展,助力拓展海外市場和產業布局;圍繞企業出海前、中、後各階段需求,編制《中國貿促會海外綜合服務標準實施流程(SOP)》,更新編寫《產供鏈國際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和《「一帶一路」國別法律研究》,舉辦重點國別投資說明會、產業沙龍等活動。

  最後,做好護航保障者。發揮駐外代表處一線「橋頭堡」作用,及時跟蹤駐在國政策變化,廣泛收集企業海外投資的困難與訴求,代表中資企業與所在國家政府部門和商會組織溝通協調。構建全鏈條、一站式商事法律服務體系,用好「貿法通」「貿企通」等數字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調解仲裁、知識產權等專業服務,助力企業通過多元方式化解投資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