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集/規範預繳式消費

  特區政府就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展開公眾諮詢,針對美容及健身行業預繳式消費存在的陷阱加強監管,提出一系列具針對性的建議,這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一步,也是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契機。

  長期以來,一些美容院、健身中心以優惠折扣為誘因,誘使市民簽訂長年期、高額預繳合約,事後卻頻頻出現服務質素下降、突然結業、拒絕退款等問題,消費者往往追討無門。在舒適堡結業事件中,消委會接獲逾4000宗投訴,涉及總金額1.39億元,創下消委會歷史上的最高紀錄。這些事件反映現時對預繳式消費雖有監管,但力度明顯不足。

  政府今次的修訂建議有的放矢。首先,設立7日冷靜期,讓消費者在簽約後仍有足夠時間重新考慮,避免衝動消費。其次,14天退款期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即使已繳付款項,仍可在期限內取回大部分乃至全部金額,大大降低風險。其三,將合約上限收緊至2年,防止商家過度綁定消費者,促使商家提升服務質素以留住客人,而不是依賴長約鎖住顧客。

  最關鍵的一招是,將條例第131條有關不當地接受付款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1內,賦予海關額外的偵查及執法權力,包括透過法庭限制令,禁止任何人士處理相關財產等。此舉將大大提升對不良商戶的阻嚇力。

  這些措施體現了「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對消費者而言,意味着更多保障和選擇自由;對商家來說,則是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良機,只有規範經營,誠實待客,不斷提升服務質素,才能重建市民對美容及健身行業的信心。值得注意的是,修訂建議為合約金額設定規管門檻,建議考慮水平為3000元以上,在保障消費者的同時,亦盡量減輕對小額交易的影響。

  政府在收緊法例、堵塞漏洞的同時,亦要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市民的消費警覺性。唯有規管和教育並行,才能真正築牢對消費者的保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