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式消費合約 倡設7天法定冷靜期 商品說明例展開諮詢 議員讚攻克老大難問題

●健身室。資料圖片
●健身室。資料圖片


  預繳式消費在美容和健身服務業十分普遍,不時引起消費糾紛,亦發生大型連鎖健身和美容集團突然結業,消費者蒙受財務損失的事件。有見及此,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就《商品說明條例》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提出多項政策優化建議,包括就美容及健身服務的預繳消費合約設立7天的法定冷靜期,退款期限為14天,上述服務的合約期上限為兩年等(見表)。有立法會議員讚賞現屆政府攻克這個困擾香港消費者多年的老大難問題,今次修例來得及時,有助提升「購物天堂」美譽;業界代表則建議容許部分服務不設消費期限、要求消費者列明退款原因等,保障雙方權益。 ●香港文匯報記者 崔瀅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最常出現不當銷售手法的行業中,涉及美容和健身服務業的個案佔近九成。消費者往往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及/或誘導式銷售手法下,簽訂涉及大額預付金額的長期合約。另於2020年至2025年,有關美容及健身服務涉及不當地接受付款的投訴數目亦屬最多,佔約五成。

  退款期限14天 合約金額研設門檻

  就此,政府在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建議設立7天的法定冷靜期,退款期限為14天,並建議以合約金額設定規管門檻,可考慮水平為3,000元或以上、8,000元或以上或15,000元或以上。

  此外,為減低預繳式消費的風險,政府建議合約期最多兩年,禁止商戶與消費者簽訂期限不詳(即沒有限期)的合約。另建議賦予海關額外的偵查及執法權力,以便更有效地處理涉及不當地接受付款罪行的個案。

  加強制度保障 提振「購物天堂」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為預繳式消費設立法定冷靜期的社會訴求已持續近十年,現在本港經濟復甦、旅客增加,加強制度保障正是提振「購物天堂」重要一環。新建議不但保障消費者,前線員工亦免除因客戶投訴而面臨刑事調查的壓力。

  有關以合約金額設定規管門檻的建議,鄧家彪強調,日後若發現商戶刻意將價格定於門檻之下以迴避規管,政府應考慮加重刑罰,並建議日後可研究將家居裝修行業納入規管。

  他又認為,現時信用卡退款機制已很成熟,惟電子支付平台保障不一,建議各營運商提供劃一最低保障。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認為,部分服務不應設消費期限,例如不少美容院提供永久脫毛、雷射等永久保養服務,一旦訂了年期就可能無法提供服務。

  他亦期望制度容許商戶知悉客戶退款理由,以免其他人誤以為該商戶與不良銷售有關,又期望政府考慮非現金交易的手續費,退款時實報實銷處理,以保障商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