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實踐六年 守護香港繁榮穩定


  黃國恩 民建聯監委會副主席 香港中律協副會長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6月實施至今已六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今年2月發布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提供了具體數據:截至2026年1月,依據香港國安法,共有98人被檢控、78人被定罪。然而,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而被起訴的案件僅佔所有刑事訴訟的比例不到0.2%。這些數字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證據,顯示香港國安法並非要「大範圍打壓」,而是只針對極少數企圖破壞國家安全的人士,依法作出精準打擊。

  打擊極少數 保護絕大多數

  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目的在於填補香港法律體系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制度空白。從98人被檢控、78人被定罪的法律實踐數據來看,香港的執法機關在處理國安案件時,並非「一刀切」或「泛化處理」,而是根據具體行為、證據及法律標準,精準鎖定真正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執法。這種做法既維護了國家安全,又避免了對社會大多數守法市民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換言之,香港國安法的頒布與實施,鞏固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法治環境,更強化了社會穩定的基礎,保護絕大多數市民的合法權益。

  白皮書強調,國安法的核心精神在於「打擊極少數,保護絕大多數」,香港國安法並未對大多數市民的日常生活與合法權利構成干預。換言之,香港國安法在「打擊極少數」與「保障絕大多數」之間取得平衡。市民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仍受香港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香港國安法僅在行為涉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勢力時才介入,是要打擊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並非要剝奪市民的正當權利。對於廣大市民而言,香港國安法的生效使大家享有一個更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能安心生活、工作與投資。

  白皮書亦指出,所有國安案件均須經香港法院審理,並遵循普通法下的證據規則與程序保障。78宗定罪案件,均經法院按照嚴格程序進行審判,並非行政機關單方面裁決。此一制度設計,確保香港國安法的使用是遵循本港司法獨立原則。換言之,香港國安法並未架空香港司法,而是透過法院與指定法官制度,兼顧國家安全與司法公正。

  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近年來,部分西方媒體和政客對香港國安法持有偏見,甚至刻意誤導國際社會,抹黑國安法律,將其描繪為「打壓自由」的工具,甚至質疑香港法治環境。然而,白皮書以詳盡確實的數據和案例,澄清了這些誤解,反駁了此種論述。它不僅展示了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維護國家安全的具體成效,也凸顯了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性與透明度。白皮書的發布,對於國際投資者和外部觀察者而言,是一個重要的信號:香港的法治環境依然健全,香港國安法的運作並沒有破壞自由市場和司法公正,而且有效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香港國安法實施六年來的數據,充分說明它是一部「精準打擊」的法律,既有效遏制了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又保障了絕大多數市民的合法權益。白皮書的發布,進一步釐清了國際社會的誤解,讓外界看到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持自由繁榮之間取得的平衡。這種平衡,正是香港法治精神的體現,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關鍵所在,也是香港繼續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