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消費陷阱 維護良好營商風氣
特區政府就《商品說明條例》的政策建議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重點針對美容業和健身服務行業的不當銷售及預繳式消費問題。過去相當長時間,有關預繳式消費引起的糾紛頻生,消費者在誘導或威嚇下簽訂大額預付款項,被迫長期繳付不必要的消費賬目,消費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美容、健身等行業形象亦備受詬病。特區政府就相關問題提出修訂法例建議,有利消除現存灰色地帶,促進業界健康發展。市民應踴躍提出建議,以助法例精準打擊、預防經營亂象,維護本港良好的營商風氣。
《商品說明條例》旨在保障消費者,禁止商戶在營商過程中作出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或具威嚇性的銷售行為。條例涵蓋實體貨品與服務,違者可被判巨額罰款及監禁。香港服務業一向維持在高水平,深得市民和遊客稱譽,但也有個別美容和健身業商戶通過「會員制」或「消費套餐」等名目,以不良營銷手法招徠客人,包括以看似低廉的月費誘導消費者簽訂長期合約,或者以加送額外服務為名,引誘顧客購買不必要消費項目。更有甚者,有商戶利用疲勞轟炸的硬銷手段,強迫顧客簽署為期逾十年的消費合約。在個別案件中,有簽署長期合約的消費者身故後,家屬仍被追收月費。這類合約由於期限太長,期間變數多,消費者一旦繳費便處於被動,日後若因商家責任而須維權,難度可謂相當之大。近年大型連鎖美容健身集團突然結業的情況屢見不鮮,令不少消費者蒙受損失,更凸顯修例打擊業界害群之馬、杜絕不良營銷的迫切性。
特區政府就美容和健身行業提出三項修訂法例建議,包括設立法定冷靜期、合約期上限,以及將「不當接受付款」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加強法例阻嚇力,具有強烈針對性。 例如,修例建議提出設立7天冷靜期及14天退款期,這能讓消費者即使簽署合約,仍可在冷靜期期間重新考慮,有效令威迫利誘手法無法得逞。修例建議又提出把消費合約期上限訂為兩年,是打擊超長期合約的有效方案,確保消費合約限制在合理的預付區間,排除預繳式消費的風險。
預繳式消費亂象最根本的原因,是行業惡性競爭,以促銷、餌誘式廣告等投機取巧手法殺雞取卵,透過超長期合約的灰色地帶綁死消費者,防止消費者轉向光顧競爭對手,同時透過信用卡轉賬等方式賺取長期收入,但實際提供的服務並非消費者想要、質量不如消費者預期。這些亂象令不少市民上當受騙卻投訴無門,公眾對美容、健身行業存有負面觀感,令整個行業商譽受損。
修例建議中的冷靜期一環,過去美容業界、消費者委員會曾多次倡議設立。特區政府提出以法律方式執行冷靜期,展現打擊不良營銷手法的決心。社會期待特區政府透過修例,整頓美容、健身行業的歪風,促使商戶專注在服務質素上作良性競爭,令行業聲譽得以回升。
對於此次修例,社會上不少聲音認同修例「來得及時」,特區政府的方案比以往更加周詳,準備得更充分。尤其是美容業,除了廣受愛美的市民歡迎外,不少訪港遊客也因本港美容業專業優質服務而專門來港幫襯。目前正值本港旅遊業發展的關鍵期,特區政府加強制度保障、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業界透明誠信經營,將進一步提振本港「購物天堂」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