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兼備展擔當 助居民早日重建家園


  管浩鳴 全國政協委員 立法會議員

  特區政府上周五正式公布大埔宏福苑善後工作的最新進展,其中未受大火直接波及的H座宏志閣,已有77.8%的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達成高度共識。特區政府順應民意,宣布將宏志閣納入長遠居住安排方案,與A至G座看齊。這項決定是高效的危機處理,體現了特區政府以民為本、情理法兼備的施政手法。筆者由衷希望餘下尚未簽署的業主盡快落實,讓全體居民的生活早日回歸正軌。

  設身處地考慮居民困難

  綜觀整項安置方案,亮點在於人性化的政策安排。宏志閣雖然倖免於嚴重焚毀,但大火過後,居民承受着沉重的心理壓力,亦擔心樓宇安全、物業貶值及日後買賣困難等複雜問題。特區政府沒有採取「一刀切」做法,而是設身處地考慮宏志閣居民的困難,將其納入收購範圍,給予他們開展新生活的機會。這種積極回應市民訴求的舉措,正是急市民所急的具體表現。

  同時,今次方案的成功推進,亦充分尊重居民意願。宏福苑8棟樓的住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均高於七成,清楚證明特區政府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符合大部分業主的利益,是順應民意的結果。特區政府透過「解說專隊」進行大量細緻、耐心的溝通工作,最終得到了大多數業主的信任和支持。

  特區政府的收購方案方向務實正確。正如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所言,若任由宏志閣單棟保留,其作為「單棟樓」長期存在於大埔區是不理想的。筆者認為,孤立的單棟大廈將面臨極其複雜的地契與大廈管理問題,日後高昂的維修保養與管理費用將全數由少數的業主獨力承擔。將宏志閣納入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從根本上消除了居民的後顧之憂。

  與此同時,特區政府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亦提供了多元化、具吸引力的選擇。業主收取收購金額後,既可在私人市場置業,亦可參與特區政府特設的「樓換樓」或現金購買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為配合宏志閣的加入,特區政府更額外撥出496個新增的預留單位,令總單位數增至4,396個,照顧了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確保公帑撥款用得其所

  然而,好政策必須配合高效的執行力。預算案已為A至G座預留了40億元公帑,宏志閣納入後將涉及額外約10億元的收購成本。作為立法會議員,筆者將與同事全力配合,在財委會審議相關撥款申請時「特事特辦」,確保公帑撥款用得其所。

  最後,筆者對目前仍處於觀望的業主作出呼籲。特區政府現時以「以情為先」的態度進行自願性收購,並訂立了明確的關鍵節點,最後限期為8月31日。特區政府表示,若有少數業主不賣業權,將不排除動用法律手段立法強制收回業權,並有機會於明年立法會討論。

  一旦進入立法強制收繳程序,物業評估將完全依循法定的機制計算,屆時最終獲得的補償金額,極有機會比現時特區政府給予的自願收購價為低;立法程序漫長,更可能引發司法覆核等法律訴訟。相關業主及早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才是明智選擇。

  宏福苑的善後工作已走到最關鍵的關口。目前「情理法」兼備的方案,是特區政府與居民共同努力的成果。筆者期望全體業主攜手並進,盡快交回意向書,讓居民生活盡快回歸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