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聯合空中戰略巡航 共同飛越宮古海峽 專家:機制化常態化 兩國作戰協同體系全面成熟

●27日,中俄兩國空軍在日本海、東海、太平洋西部空域組織實施第11次聯合空中戰略巡航。圖為27日拍攝的參加巡航的戰機。 新華社
●27日,中俄兩國空軍在日本海、東海、太平洋西部空域組織實施第11次聯合空中戰略巡航。圖為27日拍攝的參加巡航的戰機。 新華社


●27日拍攝的參加巡航的戰機。 央視截圖
●27日拍攝的參加巡航的戰機。 央視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國防部網站27日對外發布消息,27日,中俄兩國空軍在日本海、東海、太平洋西部空域組織實施第11次聯合空中戰略巡航,展示共同維護地區和平穩定決心能力。據報道,中俄雙方此次派出殲-16、轟-6K、空警-500A、圖-95等多型軍機,戰機帶彈巡航,中俄雙方共同飛越了宮古海峽。此次巡航屬於中俄兩軍年度既定訓練項目。

  從官方發布視頻可以看出,此次中俄聯合空中戰略巡航,兩國出動主力機型,巡航現場出現了轟-6K與圖-95平行伴飛、兩軍戰機混合編組默契配合、預警機出動巡航、空中加油等震撼畫面。

  中俄聯合空中戰略巡航機制始於2019年7月23日,當時兩國空軍在東北亞地區組織實施了首次聯合巡航。此後,該行動成為兩國年度軍事合作計劃內的常規項目,在2020年、2021年保持了一年一次的頻率,自2022年起頻率增至每年兩次,截至2025年12月已成功實施十次。聯合空中戰略巡航行動空域從最初的日本海、東海相關空域,逐步擴展至西太平洋海域。2024年7月25日,中俄兩軍在白令海相關空域組織第8次聯合空中戰略巡航,此次也是中國空軍飛機首次赴白令海相關空域執行巡航任務,飛行時間長、航程遠、空域環境陌生。

  此次巡航不針對任何第三方

  中俄雙方均多次強調,聯合空中戰略巡航年度合作計劃內項目,不針對任何第三方,全程在國際空域飛行,嚴格遵守國際法。其主要目的在於檢驗和提升兩國空軍遠洋聯合行動與協同作戰能力,並展示雙方共同應對地區安全挑戰、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決心與能力。

  軍事專家張軍社接受香港文匯報採訪時表示,此次中俄聯合空中戰略巡航,是繼去年12月兩國完成第10次聯合空中戰略巡航後的又一次行動,也是2019年中俄首次開展聯合空中戰略巡航以來,雙方第11次實施此類巡航,充分說明中俄聯合空中戰略巡航已經全面實現機制化、常態化。

  有助提升兩軍聯合行動能力

  張軍社指出,中國空軍轟-6系列轟炸機等戰略打擊力量參加了過去幾次中俄聯合空中戰略巡航。從官方媒體發布的本次巡航現場視頻能夠清晰地看到,此次參加戰略巡航的空中力量體系完備,涵蓋轟炸機、殲擊機、預警機、空中加油機等多類空中戰略力量。從早期戰略巡航的轟炸機單一機型協同,如今已形成預警指揮、制空掩護、遠程打擊、空中補給等完整的體系化作戰保障模式,足以說明中俄聯合空中戰略巡航的裝備體系不斷完善。這種常態化、機制化的空中戰略巡航,可以不斷提升雙方空軍遠海作戰能力和跨區機動能力,增強積極防禦作戰能力。從中俄轟炸機近距離同步伴飛、空中加油等戰術可以看出中俄作戰協同體系全面成熟。

  「中俄同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肩負着維護世界和平穩定的重要責任。」這位專家指出,中俄聯合空中戰略巡航有助於進一步提升中俄兩軍戰略協作水平和聯合行動能力,共同維護全球戰略穩定,也充分展示了中俄雙方共同應對地區安全挑戰、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決心和能力。

  張軍社強調,在過去的11次中俄聯合空中戰略巡航期間,中俄兩國空軍飛機都嚴格遵守了國際法有關規定,聯合巡航行動完全符合國際法和國際實踐,個別國家不應該說三道四,歪曲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