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籲強化生命教育 普及TNR取代撲殺


  香港曾試行 TNR(捕捉、絕育、安置)計劃,惟未能普及。北區區議員及動物福利關注聯盟召集人劉鎮海指出,多地經驗證明 TNR 能有效控制街頭動物數量,且處理政策反映城市文明。他引述全國人大代表趙皖平教授建議,應將善待動物納入文明城市評比,呼籲特區政府普及 TNR,取代「便利性撲殺」(非醫療原因的人道毀滅),向市民傳遞尊重生命意識,推動社會文明及同理心。

  目前香港大量流浪貓狗未絕育,犬隻6個月大即可繁殖,數量呈幾何級數增長。此外,房屋署公屋伴侶犬政策規定申請者僅可飼養一隻20公斤以下的犬隻,而唐狗普遍體形較大,導致飼主常以「無法飼養」為由棄養。

  劉鎮海希望政府在推動寵物經濟同時改善動物相關法例,減少可遇見的社會矛盾。他提議普及 TNR 計劃:首先,以科學方法取代撲殺,從源頭控制數量並打破「真空效應」。第二,完善法例與監管,例如提高罰則,並強制貓隻植入晶片,落實責任追蹤,將政策重點由後端救助移向前端管理。第三,在收地發展時,主動協助居民安置寵物,避免因搬遷導致的大規模棄養。以及強化生命教育,從校園到社區推廣領養代替購買。他舉例,內地2022年將「動物救助」列入中小學義務教育課程,提升社會同理心。

  議員促速修例打擊虐待動物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敦促政府盡快提交《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修訂草案。他指出,政府自2019年首次提出修例建議以來,長達七年仍未完成草案。而今次修例必須全面到位,涵蓋提高罰則、加強調查權力、強化跨部門協作及清晰訂立動物照顧責任。他建議修例加入及早介入防止虐待動物、打擊不當放生及非法設置捕獸器等。他同時呼籲政府制訂專門調查指引,規範閉路電視保存、獸醫法證檢驗、物業配合及警方與漁護署分工,解決因證據不足難以追究虐畜或疏忽照顧的困境。

  立法會議員譚鎮國強調,現時不少虐畜個案缺乏目擊者,動物亦無法陳述案情,調查與舉證困難重重。修例應明確劃分警務人員與漁護署人員的執法角色與權力,理順舉報機制,統一調查及執法指引,提升跨部門協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