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集/把握優先選樓機會

  鑒於有77.8%的大埔宏福苑宏志閣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政府收購業權的建議信件,超過了預先設定的四分之三門檻,政府昨日確認將原本適用於宏福苑另外七座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全面開放予宏志閣。有關安排在充分尊重私有業權和業主意願的前提下,讓宏福苑事件獲得完整、妥當的處置,滿足絕大多數業主訴求,符合社會整體利益。

  宏志閣未受火災波及,這是幸運。然而,若日後另外七座大廈全部清拆,只留下宏志閣孤零零的一棟,原有社區網絡不復存在,更重要的是,業主將面對財務風險和不確定的未來,例如需獨立面對地契和公契修訂、重新聘請承建商及管理公司,且隨之而來的維修和管理開支也難以估計。即使樓宇最終能恢復居住,火災留下的心理陰影、物業估值受壓、日後買賣困難等問題,都不容易解決。

  超過四分之三的宏志閣業主接受長遠居住安排方案,足以說明有關方案是符合業主整體利益。事實上,業主向政府出售業權後,除了可以即時在私人市場置業,亦可參與「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因應宏志閣正式納入方案,「特設銷售計劃」在現有預留3900個單位的基礎上,額外加推496個房協單位,讓業主有得揀。

  至於目前少數尚未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宏福苑業主,需要根據自身家庭、財務及居住需要,盡快作出務實選擇,不宜繼續抱持觀望態度。「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次序,按照政府接獲簽署信件的日期分批安排。首批截止日期為6月30日,第二批則於8月31日截止。同一批次的業主再以攪珠方式排列次序。這意味着,業主越早簽署同意信件,越能把握選樓的主動權,越容易覓得理想居所。

  讓宏福苑居民盡快得到妥善安置,這是香港社會的共同願望。相信在特區政府、業主和各界共同努力之下,業主能盡快解決長遠居住問題,重建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