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註冊修例草案下月首讀 醫委會業外委員比例增至三成 研訊個案需時可望縮逾三成至29個月

●特區政府正式把《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提出改革醫務委員會的組成,業外委員的比例由25%提升至約31%。圖為公立醫院醫生。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正式把《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提出改革醫務委員會的組成,業外委員的比例由25%提升至約31%。圖為公立醫院醫生。資料圖片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昨日就《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會見傳媒。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昨日就《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會見傳媒。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特區政府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昨日宣布,特區政府已正式把《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並向立法會提交詳細資料,預計下月8日進行首讀。是次修訂的四大改革方向包括香港醫務委員會的組成,增加來自其他醫療專業的非醫生業外委員,令整體比例升至31%;改革申訴與研訊機制,初步偵訊委員會及研訊小組將正名為「醫務調查組」和「醫務審裁團」,以處理調查和研訊,並建議就申訴處理不同階段的程序訂立時間指標,經改革後預計醫委會由申訴到進行研訊可縮減至平均29個月;對涉及嚴重罪行被法庭定罪的醫生,無須待醫委會完成紀律程序就可即時除牌。 ●香港文匯報記者 鍾靜雯

  盧寵茂昨日會見傳媒時表示,醫委會的工作範疇除處理申訴外,還涵蓋醫學生課程審批、實習醫生培訓評審、醫生註冊、專科培訓認可,以及醫生專業守則制定等多個領域,因此須確保醫生委員數目不減。今次修訂在保持醫生委員人數不變下,增加3名業外委員,令業外委員比例由25%提升至約31%,「這個比例是適當的,確保在專業自主自律的同時,也在申訴機制裏有足夠的非醫生業外委員的參與。」

  獨立審裁員翻倍至280人

  在申訴處理程序中,修訂草案提出改革重組投訴與研訊機制,計劃分開設立「醫務調查組」及「醫務審裁團」,並大幅增加獨立審裁員人數,以提升調查效率與公信力。在增加獨立審裁員的提名團隊規模方面,將由現時約140人翻倍至280人,包括110名醫生審裁員及170名非醫生的業外獨立審裁員。盧寵茂指非醫生審裁員將佔多數,確保獨立評審主導申訴程序。

  盧寵茂表示,篩查階段在改革後可由以往平均約12個月大幅縮減至6個月,而需要研訊的個案,由最初申訴到研訊,以往平均時間差不多三年半,即約42個月,改革後預期縮減逾三成,平均時間約29個月。至於特殊案件,以「雙非嬰腦癱案」為例,該案已超過16年仍在研訊,改革後預期可在約29個月的中位數完成,「這些時間指標會有法律效應,同時提升透明度。」醫委會已於去年1月透過行政方法訂立初步指標,是次立法將提供法律基礎,使指標具約束力。

  現行制度僅允許被申訴方醫生向法庭申訴,是次改革將擴展上訴機制,申訴人可透過醫委會秘書處,就醫務審裁團的決定是否不符公眾利益或存在重大原因提出申訴。盧寵茂表示,「這確保申訴方也有合理的權益。」在上訴時間限制方面,他表示需在立法程序中進一步考慮。

  醫生涉國安等重罪可即釘牌

  針對干犯嚴重罪行的醫生,政府正透過修訂規範化處理機制,條例明文訂立嚴重罪行名單,包括國安罪行、謀殺、強姦等。一經定罪,涉案醫生將被即時永久除牌。

  同時,針對一般專業失當優化了紀律研訊制度,落實以下措施,包括取消緩刑安排,過往失當醫生獲緩刑的爭議將告終,確保懲處具備阻嚇力。

  同時,草案又列明實施四級制罰則,依據違規程度設有四級處分,分別為永久除牌、有時限除牌(期滿後須經醫委會審批方可復牌)、有時限停牌(期滿後自動復牌)、有條件執業(須滿足特定條件方可執業)。

  強制持續醫學教育擴至全體醫生

  除改革醫委會外,是次修訂亦着力推動持續醫學教育、放寬海外醫生引進,並引入配套的輔助規管改革,以吸引與挽留醫療人才,其中包括強制持續醫學教育擴至全體醫生,舊制僅專科醫生須強制進修,新制則將非專科醫生納入法定強制持續進修要求,全面提升整體執業水平。

  此外,更放寬非本地醫生「特別註冊」門檻,舊制特別註冊僅限香港永久性居民,新制不再區分香港永久或非永久性居民,符合資格者均可申請,適用於公營醫療機構、大學聘請海外受訓醫生。

  在其他配套監管條文方面,包括醫委會制訂的專業守則具法律約束力,直接適用紀律程序、執業硬性要求如醫生除註冊外,必須持有有效執業證明書、認可醫學院校擴充,原有港大、中大,新增香港科技大學醫學院所有課程須經醫委會評審認可,畢業方可免試註冊為香港註冊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