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權收購方案優厚以民為本
聞正聲 時事評論員
政府昨日公布了大埔宏福苑業權收購方案的最新進展:截至昨日,七座受災樓宇已有共1,361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該七座單位總數約78.4%;而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亦已有193戶(77.8%)簽署並交回信件。由於宏志閣業主已達成超過四分之三的高度共識,政府宣布將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正式開放予宏志閣。這組數字說明了一個無可辯駁的事實:絕大部分宏福苑業主支持由政府收購單位業權,這是真正的民意所在,亦是宏福苑業主的最大共識。
宏福苑業主作出如此壓倒性的選擇,一點都不令人意外。事實是,政府提出的收購方案堪稱優厚:未補地價的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地價的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兩者均較香港測量師學會根據宏福苑災前市場成交價估算高出約三分之一。
提供具彈性多元選擇
更重要的是,方案為業主提供了極具彈性的多元選擇:業主收取收購金額後,可即時在市場自行置業,亦可參與政府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計劃下可供選擇的屋苑涵蓋九龍灣、啟德、觀塘、將軍澳、錦田、屏山、東涌和大埔等地區,選址優質,各適其適。另外,為了協助部分不想處理大量金錢的業主,政府更提供「樓換樓」選項,讓業主直接購買指定的資助單位,並按「多除少補」方式處理差額。
根據最新公布,因應宏志閣確定納入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特設銷售計劃」更在已預留約3,900個單位之上,額外增加496個單位,其中粉嶺百和路項目的單位數目會增加200個至共300個,而觀塘安達臣道石礦場項目的單位數目則增加296個至共596個。政府加碼後,可供選擇的單位增加至近4,400個。如此周詳的安排,充分體現了政府「以情為先」、彈性安排的方針。
當然,宏福苑業主對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如此一面倒,除了因為方案優厚,政府「解說專隊」的努力同樣值得一讚。由房屋局統籌的跨部門「解說專隊」,成員由來自房屋局、勞工及福利局、保安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和發展局轄下部門的超過100名人員組成。過去一段時間,專隊在大埔、元朗、啟德、將軍澳等地設立了十個服務站,為業主提供面對面的解說服務;在如此充分的資訊支援下,業主們最終得出的壓倒性意願和結論,對他們而言無疑是最好的安排;在專隊一對一協助下,不少業主從猶豫轉為支持,足見解說工作切實有效。
必須指出,雖然此前曾傳出,小部分業主堅持「原址重建」,但在政府及各方專家解說下,業主們似乎亦已清楚「此路不通」。從法律角度看,宏福苑的公契於1980年代訂立,完全沒有列明重建的條款;測量師學會會長溫偉明已明確指出,啟動重建必須取得全體100%業主的同意,單是這一點已是「不可能的任務」。法律層面不可行,「原址重建」在工程層面同樣不可行;政府官員已清楚解釋,「原址重建」需時可能長達9至10年,最早也要到2035或2036年才能入伙,這對大部分急欲解決長遠居住安排的宏福苑業主而言,肯定不是好的選擇。
業主大會無關業權
在大部分宏福苑業主已作理性和智慧選擇的同時,宏福苑管理公司「合安」近日亦宣布,將集中資源全力推進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有信心可於7月內順利舉行會議;就此,筆者必須清楚指出,法例上業主大會無法處理個別單位的業權問題,個別業主的個人財產權益,包括是否出售其業權,並非涉及大廈公用部分或整體大廈的控制、管理及行政事宜,因此不應亦不會在業主大會上處理。
由是觀之,雖然業主大會舉行在即,惟業主考慮是否出售業權,其實跟業主大會無任何關係。筆者亦希望個別對出售業權與否仍然舉棋不定的業主,盡快作出最理性和明智的決定,畢竟6月30日是「特設銷售計劃」第一批截止日期,在該日或之前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可獲優先選樓資格;換言之,假若有業主在該日之後才作出決定,將直接降低選擇理想新居的機會。
如何讓受影響的業主盡快重置長遠居所、開展新生活,是當前最重要的課題。政府已預留40億元收購A至G座七座,並將向立法會申請額外10億元處理宏志閣業主的需要;78.4%和77.8%的簽署比例,是近1,500戶業主用行動投下的信任票。事實勝於雄辯,「出售業權」是宏福苑業主的高度共識,是真正的民意所在;「塘邊鶴」們隔岸觀火、紙上談兵容易,但火災後的焦慮、不確定性和心理陰影,只有當事人最清楚。當絕大部分受影響者已經用行動作出了集體選擇,旁觀者理應尊重,而不是繼續憑空置喙、誤導尚未決定的少數業主;6月30日轉眼將至,明智的選擇就在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