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廳/須從長遠考慮解決香港郵政發展問題\霍啟剛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舉行會議,審議向郵政署營運基金注資46億元的撥款申請,社會上有不少討論和不同意見。筆者認為,有關爭議凸顯了政府理財及公務員體系的一些深層次問題,有必要深入探討。

  先談談事件的歷史背景。香港在臨回歸前通過《營運基金條例》,將原屬一般政府部門的郵政署、機電工程署、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等,改以營運基金方式運作,希望引入更為靈活、市場化、某程度類似商業機構的營運模式,通過對內及對外收取各類服務費用及公私營合作經營,達至自負盈虧以至賺取利潤,幫補庫房收入。

  事實上,在郵政署轉為營運基金並易名「香港郵政」運作的頭3年,基金通過收取各類郵費(客戶包括其他政府部門)及售賣當年相當盛行的紀念郵票,錄得多達26.6億元的盈利。但好景不常,香港郵政自1998/99年度起便連續5年錄得虧蝕,之後十多年的「業績」亦浮浮沉沉,自2017/18年度起再連蝕8年。上年度香港郵政的虧蝕額高達8.2億元,預計未來3年會再蝕多約41億元,因而需要向立法會申請注資救亡。

  香港郵政解釋長年虧蝕的原因,包括全球經濟環境變化、地緣政治局勢升溫、貿易保護主義抬頭、油價與運輸等成本上漲,以及電子通訊普及改變了市民生活習慣,愈來愈少人寄信和集郵等等。但其實上述轉變和挑戰,私營的郵遞及物流公司也同樣面對,然而許多這類公司,成功把握全球電子商貿業務的迅速發展,在過去十多年愈做愈大,服務亦愈來愈好。

  香港郵政近年愈蝕愈多,底因是未有好好適應市場變化、適時把握電商業務等新的發展機遇,在傳統業務上亦未能在價格及服務質素方面,與私營的物流服務營運者競爭。有郵政署前署長早前撰文透露,任內曾與三家國際物流巨頭商談合作,但有關部門要求相關合作一定要有賺無蝕、零風險,終令相關商討告吹,錯失改革良機。

  此外,香港郵政雖然在賬目上以營運基金方式運作,但實際上大部分員工都是公務員,絕大部分行政、財政操作都要跟足公務員系統的規條,包括調整郵費及其他服務收費,向員工派發花紅及其他薪酬福利調整,進行採購、服務外判及與外間機構合作等,全部都要經一般政府程序審批,「綁手綁腳」自然難以有效營運。

  筆者明白,香港郵政作為一個公營部門,肩負向市民提供基本郵政服務的公共使命,難以直接與私營的物流公司比較。例如每天的收信派信,即使使用人數日漸減少,明知會蝕錢也必須繼續保留,不可能像私人企業般簡單地減人、減服務,以至拉閘清盤,將所有公務員遣散。但與此同時,立法會議員也肩負監察政府施政和財政的憲制責任,不可能不問因由,便向多達46億元的撥款投下贊成票。

  針對這次撥款,有關部門向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只有12頁,當時已被部分議員質疑資料不足。但有關部門提交給財委會的文件,更進一步縮減至只有11頁,內容也是搬字過紙。對於坊間對改革香港郵政服務提出的各種建議,例如取消營運基金方式營運,重新轉做政府部門,每年通過財政預算案來審批開支;將所有非必要、非核心服務取消,只保留最基本的郵遞服務;或是干脆將其全面公司化,連部分核心服務也改由私營物流公司以外判方式提供等,文件對相關問題也未提及,這與社會的熱烈討論和高度關注相比,存在較大落差。

  筆者認為,面對外間的批評,應更主動、積極地解說澄清。切勿予人一種因市民不能不寄信、郵差不能不出糧、議員們不能任由部門「乾塘」暫停服務,便不需深入解釋游說的感覺。這不是行政立法互相配合「同坐一條船」的應有之義。

  今次撥款僅足夠香港郵政營運三年,但三年之後該何去何從呢?事件反映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包括規章與思維未能與時並進、因時制宜,缺乏誘因及自由度去節省成本和增加收益,與私人企業合作的種種掣肘等,並不會隨着撥款通過而得以解決。筆者更擔心的是,北部都會區的公私營合作產業發展,以至康文署場地的市場化營運改革等,能否避免出現同樣的問題和結果呢?

  立法會體育、文化、演藝及出版界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