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擬增業外委員比例 同步修例擬廢除緩刑 醫生涉國安等重罪可即時釘牌


  「雙非嬰延誤診治致腦癱案」歷經16年等待終展開研訊,引發社會對醫務委員會「處理程序緩慢」及「業界自我監管」的強烈批評。據悉,特區政府擬推動醫委會改革,將委員總人數由現時32人增至35人,由業內直接選舉產生的醫生委員席位將相應減少,並加入護士、物理治療師等非醫生醫療專業代表,業外委員比例由約25%上調至約31%;並同步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擬取消緩刑,按專業失當嚴重程度設四級罰則,最重可永久除牌,旨在提高處理效率、增強獨立性與透明度,在維持專業自主下優化規管制度,保障病人安全與福祉。 ●香港文匯報記者 莫楠

  目前醫委會由24名醫生委員和8名業外委員組成。改革重點之一是調整醫委會組成,將總人數增至35人,醫生委員則保持24人,但來源更為多元,包括擬加入新成立的香港科技大學醫學院代表;由業內直接選舉產生的席位將相應減少,並研究仿效牙醫規管做法,改為「先選出名單、再由特首委任」,以降低小圈子色彩。業外委員增至至少11至12人,引入跨專業視角,回應外界對「專業自主會否淪為護短」的疑慮。

  針對醫生投訴調查及研訊程序過長問題,政府擬設立「醫務調查組」及「醫務審裁團」,取代現行的初步偵訊委員會及研訊小組。調查組獲授權傳召證人、要求提交資料,拒絕配合者可處罰款;若證據足夠,將移交審裁團展開研訊。醫委會可向審裁團發出程序指示,規定控辯雙方遞交文件時限,醫委會也要在限定時間內作出決定,避免案件無限期拖延。由醫療機構和其他專業團體提名的獨立審裁員團隊,亦由現時約140人增加至280人,並擬規定處理個案時獨立審裁員須佔多數,以增強獨立性與公信力。

  處分四級制 緩刑擬取消

  紀律處分方面,以往醫生被裁定專業失德而停牌經常獲得緩刑,外界認為處分過輕。新制度擬取消緩刑,按專業失當嚴重程度設四級罰則:第一級最高可永久除牌;第二級為「有時限除牌」,期滿後可申請復牌;第三級為「有時限停牌」,期滿後自動恢復;第四級為「有條件執業」,須符合指定條件方可繼續執業,否則可被勒令停牌。

  此外,政府擬制定「嚴重罪行名單」,包括國家安全罪行、強姦、謀殺等,一旦醫生被定罪,無須經醫委會研訊程序,即時永久除牌。

  消息人士強調,改革秉持多項原則,當中採納了醫委會早前提交的檢討報告和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報告的建議,包括力求持續維護專業自主,以使醫委會更有效履行法定職責,維持及提高專業水平,確保規管制度與時並進,並增強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