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中行逃稅23億 農行違規放貸110億
【大公報訊】國家審計署發布《國務院關於202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在金融風險一節中披露,對中行、農行及光大集團等三間金融企業審計時,發現多個問題。
報告提到,中國銀行在2023年至2025年期間,安排2家下屬金融機構作為通道,通過大量該行員工出資1元至100元「湊人頭」的方式,將11隻私募基金包裝成公募基金,利用公募基金免收所得稅的政策優惠逃避稅23.67億元。
內地媒體引述中國銀行回應表示,誠懇接受審計監督,高度重視審計指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堅持立行立改,細化明確措施,扎實推進整改。下一步將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審計整改要求,持續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和合規經營能力,服務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和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報告亦提到,農業銀行在2021年12月至2025年8月貸前審查不嚴,違規向非高標準農田項目發放貸款110.66億元,部分資金被挪用於購買理財、償還債務等。至於光大集團方面,審計署指出其對部分絕對控股子公司未控制決策權,對部分直管子公司管控不力,個別子公司濫用「光大」字號。
產品服務未精準對接企業
另外,審計署重點審計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等4家銀行落實科技金融政策情況,發現科技金融專屬產品和服務,未精準對接企業融資急難愁盼,「叫好不叫座」。4家銀行未將科創企業創新能力量化積分,作為敢認敢貸的依據。642.22億元貸款發放時未考慮創新積分,僅在事後統計時貼上「標籤」。
與此同時,在支持科創企業擴大協同效應的「科技企業併購貸」協同虛化。4家銀行發放的54.37億元貸款,未起到對成熟期科創企業併購同類企業或上下游企業的支持作用,實為企業股權回購和普通融資工具。審計署亦披露部分科技金融服務名不副實,個別科技支行的科技貸款餘額,佔比遠低於非科技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