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AI規管新路徑 深偽犯罪擬列刑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晉)人工智能(AI)技術迅速發展,為各行各業帶來巨大機遇,同時亦衍生騙案、版權爭議等新問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訪問中表示,律政司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協助各政策局檢視其政策範圍內的法律是否須因應AI發展而更新、完善,甚至新增立法。律政司會牽頭協調相關政策局共同研究,例如保安局正積極審視深偽技術(Deepfake)帶來的問題,律政司會配合其政策方向,探討相應的法律修訂工作。他強調,特區政府將力求平衡,創造有利AI發展的環境,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規管窒礙創新,同時亦須正視AI被濫用於不當目的所帶來的實質風險。「如果風險管控不力,反而會引發公眾產生不必要憂慮,最終阻礙整體發展。」
林定國形容,深偽技術本質上就是以高明方法欺騙他人,一旦用於欺騙、勒索,或製作涉及色情的內容以影響兒童,都會損害個人權益及社會秩序,「沒有理性的人會覺得這是不需要處理的事情!」因此,對於這類高風險、具傷害性的AI應用,必須透過立法手段適當規管,確保AI不會淪為傷害市民的工具。
立法與制訂守則 分程度處理
不過,林定國強調,處理AI相關問題不會「一刀切」,須按議題性質採取合乎比例的措施。高風險領域如刑事欺詐、利用Deepfake犯罪,須完善或新增法律,將不當使用列為刑事罪行;至於中低風險範疇,則未必需要立法,可透過制訂專業守則、指引或公眾教育處理。例如,法庭程序中律師可使用AI輔助法律研究,但必須承擔責任,不能提交虛假案例誤導法庭;大學或專業機構亦可訂立內部規則,規管AI的使用方式。
料涉數以百計條文 爭任內完成法律適應化
明年將迎來香港回歸祖國30周年。林定國表示,目標在明年6月30日現屆政府任期結束前,完成絕大部分法律適應化修改工作,確保現行香港成文法例符合基本法,以及國家憲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他坦言,有關法律修訂絕非簡單的文字修改,而須深入理解每條法例的立法原意、背後政策理念,以及在當前環境下的適用性,涉及多個政策局,過程複雜且耗時。「很多法律可能寫於幾十年前,甚至一個世紀之前,要修改時不能隨便刪改一字,而必須思考當年為何如此訂立,今天該立法原因是否仍然存在。」
林定國表示,律政司爭取在現屆政府任期內,對成文法作出雜項修訂,所涉及的條文數目料達三位數(數以百計)。至於其餘未能藉此方式處理的法例,則需由相關政策局修訂相關條例時一併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