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對接/世界獨有 港擁「一國兩制三法域」優勢
近年來,「港資港法港仲裁」、大灣區律師、大灣區調解員等一系列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制度安排,既加深了香港與內地法治建設的聯繫,也強化了香港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
助力內地企業出海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司法規則銜接」,依法保護港澳企業合法權益。現時,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已成功舉辦了五屆,現時有超過630名港澳法律執業者已通過考試並取得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港澳法律執業者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的試點工作將於今年10月4日屆滿。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律政司一直配合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等機關推動大灣區律師的試點工作,爭取將大灣區律師制度恆常化。我鼓勵香港法律執業者成為大灣區律師,取得雙重執業資格,善用粵港澳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助力內地企業出海。」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英鵬認為,當前大灣區法律融合的下一個關鍵突破口是拓寬跨境民商事司法協助範圍,重點擴大跨境破產互認試點,同時完善大灣區律師跨境執業配套制度,打通資格互認後大灣區律師內地辦案的流程堵點。他建議深化「港資港法港仲裁」落地,在前海、南沙等平台增設普通法服務站點;依託國際調解院、香港仲裁機構與內地共享仲裁員和調解員資源,統一跨境商事調解、仲裁示範規則;推動兩地法律人才常態化互派實習、聯合培訓,延長並擴大大灣區律師執業政策。
香港中律協創會副會長黃國恩指出,大灣區法律融合的下一個突破口在於跨境法律服務的一體化──從律師資格到破產協作建立制度化的互認框架,從仲裁到調解推動規則與程序的統一,從人才培育到市場開放打造國際化法律服務中心。「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格局既是挑戰也是機遇。香港若能充分發揮普通法與國際化法律服務的優勢,與內地大陸法系形成精準對接,大灣區將不僅是中國的法律融合試驗田,更有望成為全球法律服務的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