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獨立委員會維持現有模式審視大埔火災 陸啟康:目標7月中最終陳詞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日在中環展城館開始第五輪首場聽證會,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宣布,謹慎考慮到不希望延誤調查、拖慢問責和改革進度等各項因素後,決定不會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將委員會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餘下的審視工作會以現有形式繼續進行。委員會將於7月15日至17日聽取各涉事方最終陳詞。

  考慮五大因素免延誤調查

  陸啟康在委員會聽證會上表示,公開研訊的目的是「找出事件經過及為何發生」,刑事、民事以至政府內部的問責並非研訊的範圍。他稱,以哪種形式進行調查是一個策略性的決定,獨立委員會必須以法律及整體公眾利益為依歸,平衡各個選項的利弊。

  陸啟康表示,委員會作出決定時考慮了五項因素。第一,現有證據資料足夠支撐調查結論。截至目前,委員會已收集超過100萬份檔案資料,全面掌握涉事各方在火災事故、樓宇維修工程中的職責與角色,亦查清本港大型樓宇維修招標潛在的系統性問題,無需法定調查程序即可完成事實研判。即便涉事方拒絕出席聽證會作供,委員會亦可依現有證據作出客觀認定;加上涉案人士及相關公司已被執法部門刑事起訴,法定調查強制作供權限實質意義有限,且無法保證證人配合度。

  第二,法定調查委員會的調查是法律程序,而法律程序有一定的複雜性和相對不靈活,有機會導致時間延長。宏福苑火災是香港近年最嚴重樓宇安全事故,社會各界、災民及死者家屬均期盼盡快獲得調查結果,同時全港多項樓宇維修工程暫停以待調查建議,拖延調查將影響後續安全改革與法律追責進程。

  第三,法定調查或會干擾現有刑事及民事法律程序,增加檢控與司法流程的不確定性。第四,現有獨立委員會運作模式更具靈活性,可在保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維持更高的調查透明度。第五,樓宇維修圍標及違規行為調查,交由警方、廉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等執法部門跟進更為合適,目前多部門已開展拘捕、檢控等執法行動。

  以法律及公眾利益為依歸

  陸啟康強調,委員會的工作必須基於事實和證供進行,可能需要作出一些困難的決定,但可以向公眾保證,以一名法官領導的獨立委員會,所有決定均以法理和公眾利益作為考慮的依據,政治和公關考量並非考慮因素。按現時計劃,獨立委員會會於7月15日至17日聽取各涉事方的最終陳詞,詳情另行公布。\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