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陸啟康:不建議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 已掌握足夠資訊適時「收網」 若變法定恐令公義遲到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日起舉行第五輪聽證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日起舉行第五輪聽證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陸啟康表示,不建議行政長官將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陸啟康表示,不建議行政長官將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日起進行第五輪聽證會。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宣布不會向行政長官建議將委員會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他解釋當中涉五項考慮因素,包括目前已獲得各方提供的大量資訊,有信心找出事件經過及成因,即使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也不會對進一步釐清事實有明顯的實質幫助。他並以2017年發生的英國格蘭菲爾大廈大火為例,當地的法定調查委員會最終於事發7年後才提交報告,更料於2029年、即事發後12年才進行審訊,令人質疑法定調查委員會令「公義來得太遲」,他強調不欲重蹈英國的覆轍,因此決定以現行方式完成調查,以免拖慢問責改革,社會遲遲未能走出傷痛。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陸啟康指出,第一項考慮因素是,獨立委員會至今已獲得包括超過一百萬個檔案的大量資訊。「事實上,即使涉事方放棄出席聽證會提供口述證供的機會,獨立委員會仍能根據現時已得到的資料作出不利認定,不會影響獨立委員會就其角色和責任作出結論。」

  他又特別提到,縱使透過法定調查委員會可以強制證人出席及作供,但他們會否合作是未知之數,證人或會聲稱遺忘或答非所問。加上現時執法部門已落案起訴多名涉案人士和公司,刑事程序已經展開,難以期望相關證人會如以往般配合。

  第二項因素是,法定調查委員會的調查是法律程序,導致在時間上的延長。陸啟康強調,政府在成立獨立委員會時提出目標是在落實運作起9個月內完成工作,除死傷者家人及居民以外,公眾亦期望獨立委員會可盡快找出事故的原因,以及提出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的建議。再者,根據以往經驗,刑事、民事、官員問責等事宜一般會等待公開研訊完成後才進行。與此同時,香港現時有部分大型樓宇的維修工程處於停頓的狀態,以等待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結果及改革建議。獨立委員會需要有效率地完成工作、提交報告,以免影響追責及改革的步伐。

  現時運作形式擁更大靈活性

  第三項因素是,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可能會對其他法律程序,包括正在進行或稍後的刑事及民事法律程序造成影響。

  陸啟康指出,若以法定調查方式調查個人責任,可能會令正在進行或稍後的刑事及民事程序變得更為複雜及冗長,為檢控帶來更多不明朗因素。法定調查委員會的聆訊和執法部門的調查同時進行會令執法部門的工作變得困難。而為免影響正在進行或日後的刑事法律程序,執法部門不可以向法定調查委員會或公眾透露他們調查的內容,亦會影響法定調查委員會的工作。

  第四項因素是,相對法定調查委員會需按其他法律訴訟安排行事,現時獨立委員會的運作形式有更大靈活性,容許獨立委員會在處理證人的作供及傳媒報道聽證會內容時,以至證人或居民在聽證會外就證供、誰人該負責、某些程序做法是否合適等作出回應和評論,有更大的空間及較為寬鬆。

  第五項因素是,獨立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二)是審視全港性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各環節有否出現圍標等行為,並非只針對宏福苑。所以儘管這是宏福苑居民非常關注的課題,而獨立委員會過往亦不迴避這個課題,但認為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圍標或不當行為應交由執法部門跟進。

  陸啟康認為,有傳媒以所謂「升格」形容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的做法,或令人誤以為現時是「低層次調查」。他強調委員會深入調查,每一個細節、居民每一個投訴、每一個999通話內容,委員會均仔細審視,而現在已是適當時間「收網」,取得有效聽證的最大成果,就調查盡早交報告。他又預計若轉為法定研訊,至少要延至2027年第二季才能提交報告。他向公眾保證,以法官領導的委員會,所有決定均出於法理以及公眾利益,政治及公關考量非考慮因素。

  按現時計劃,獨立委員會將於7月15日至17日聽取各涉事方的最終陳詞,詳情會另行公布。完成最終陳詞後,獨立委員會需要繼續處理大量的書面證供及其他收到的資料,以及撰寫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