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大火調查不轉法定委員會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起進行第五輪聽證會,主席陸啟康宣布不會向行政長官建議將委員會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他解釋當中涉五項考慮因素,包括已獲各方提供大量資訊,有信心找出事件經過及成因,即使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也不會對進一步釐清事實有明顯實質幫助。他並以2017年英國格蘭菲爾大廈大火為例,當地法定調查委員會事發7年後才提交報告,料於2029年始進行審訊,強調不欲重蹈英國的覆轍,以免拖慢問責改革。

  陸啟康指第一項考慮因素是獨立委員會至今已獲逾100萬個檔案的大量資訊,指即使涉事方放棄出席聽證會作供,獨委會仍能根據現時已得資料作出不利認定,不影響作出結論。第二項因素是因法定調查委員會的調查是法律程序而導致在時間上的延長,強調政府在成立獨委會時提出目標是在落實運作起9個月內完成工作。

  第三項因素是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可能對其他法律程序,包括正進行或稍後的刑事及民事法律程序造成影響。第四項因素是相對法定調查委員會需按其他法律訴訟安排行事,現時獨委會的運作形式有更大靈活性。第五項因素是獨委會職權範圍(二)是審視全港性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各環節有否出現圍標等行為,非只針對宏福苑,認為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圍標或不當行為應交由執法部門跟進。

  陸啟康:已是適當時間「收網」

  陸啟康強調現已是適當時間「收網」,以取得有效聽證最大成果,就調查盡早交報告。按現時計劃,獨委會可於7月15至17日聽取各涉事方最終陳詞,詳情會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