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申2億撥款 資助修復舊建築辦鄉村節

  發展局計劃向立法會申請2億元撥款,今年內推出先導計劃,資助非政府機構推行「城鄉共融」項目,包括資助修復或改造私人建築,用作文化、旅遊用途,每個項目上限1000萬;亦會支持舉辦「鄉村節」等活動,每項最多200萬。先導計劃將會分批開放申請。

  擬議先導計劃涵蓋的範圍包括坐落於北都內新發展區毗鄰的鄉郊地區,包括200多條現有鄉村,而未被現行「鄉郊保育資助計劃」覆蓋的地點。政府鼓勵非政府組織和相關團體提出申請,並鼓勵鄉民參與。

  擬議先導計劃可資助復修或改造私人土地及建築物,例如村屋、祖堂擁有的祠堂、書塾等,並將其用作推行具文化、歷史或旅遊價值,且財務可持續的項目。具體例子包括但不限於改裝村屋成為駐村藝術家場所、鄉村文化展館等。為了財務可持續,項目內可以有產生收入的元素,例如食肆、旅館、書店或零售商店等。發展局建議現階段將每個屬上述類別的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定為1000萬元,項目須持續營運至少三年。

  為令更多項目受惠,發展局亦建議擬議先導計劃支援一些不涉及資助復修、改造土地或建築物的項目,又或一次性或非恆常舉辦的活動,例如鄉村品牌設計、鄉村環境美化及推廣、鄉村歷史文化研究及編制、鄉村節及周末市集活動、導賞體驗設計與開發等,這類別獲批項目的資助上限定為200萬元。

  鄉委:可為鄉事組織預留名額

  北部都會區諮詢委員會委員、打鼓嶺區鄉事委員會主席陳月明向《大公報》表示,北都涵蓋十個鄉事委員會,各鄉鄉情各異,認為先導計劃應考慮預留一定比例的參與名額予鄉事組織。她說,鄉事委員會及各村村務委員會多以「社團註冊」形式成立,雖設有銀行戶口,但並非「法人」。若先導計劃優先讓慈善機構或公司註冊機構申請,可能導致鄉事會及村務委員會無法以申請人或主導角色參與計劃,這與計劃鼓勵鄉民參與的初衷並不一致。她建議政府檢視並按需要調整申請資格,容許持有社團註冊的鄉事組織具備申請資格,並提供清晰的申請指引。\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