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解惑】「減損」未必是壞事 「懲忿窒欲」有助修德


  上回引錄《史記·孔子世家》、《漢書·儒林傳》、帛書《要》諸語,證明孔子晚而喜《易》,曾為《周易》編寫傳文。《論語·述而》載孔子曰:「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子路〉又載其引述《易經》之〈恆〉卦九三爻辭「不恒其德,或承之羞」為論,正可證明孔子對《易》學有深厚造詣。

  除了上述所引〈恆〉卦以外,孔子的學說還有多少是受到《易》理啟發?例如,《論語·述而》載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此一教誨,有無可能也受到《易》理影響,與〈損〉卦六三爻辭「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相關?

  《論語·述而》載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何晏《論語集解》註:「言我三人行,本無賢愚,擇善從之,不善改之,故無常師。」說明善與不善,乃相對而立,賢愚本無常師。故此,三人同行時,別人勝己與否,表現善或不善,只要能學習優點,改正缺點,最終都可助益自身進步。

  至於〈損〉卦六三爻辭「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字面意思是「三人同行,會損折一人;一人獨行,會得到他的朋友」。粗略看來,《周易》的「三人行」並不及一人獨行,而《論語》的「三人行」則相反,兩者意義似乎迥異,難怪諸家鮮會相提並論。

  然而,誠如《繫辭傳》言:「『易』者,象也。」「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研治《易》理,不能僅看《易》辭,而需要直觀《易》象。案:〈損〉卦體上艮下兌,艮為山,兌為澤,合為山在湖上之象。在這情況下,如果湖水高漲,山體將遭到淹蓋;相反,當水面減退時,山體便顯得高大。

  因此,《彖傳》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說明下方之減損,便是上方之增益,反之亦然。概言之,〈損〉卦並不是絕對的「減損」,而是損益一體,與時偕行。《象傳》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更由此損益一體之勢引申,說明減損不一定是壞事,如果可以「懲忿窒欲」,便能以減損陋習來助益君子修德。

  損中有益 益中有損

  至於與〈損〉相對的〈益〉,卦體上巽下震,巽為風,震為雷,風烈則雷迅,雷激則風怒,合為風雷相益之勢。〈損〉、〈益〉互為對卦,意義相反,〈損〉卦以山澤之象表達相互抗衡之意,〈益〉則以風雷之象表達互助共贏之勢。兩者看似不同,實際上都強調「相對」意義。天上風雷相益而大作,便是人間之災難;相反,風雷之勢減損,則有益於下民。因此,《彖傳》曰:「益,損上益下,民說(悅)無疆。」

  〈損〉六三言:「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三人」喻初、二、三爻,三者合為兌卦,兌為毀折,卦體二陽一陰,獨六三與前二爻陰陽相別,故曰「損一人」;然而,以爻獨行,則初九與六四、九二與六五、六三與上九,六爻全為陰陽相應關係,故曰「得其友」。合為卦則損,爻分行卻合,損益分合,皆相對而生,陰陽既是相別,卻又相應。

  孔子參透〈損〉、〈益〉卦象,明白世道或損中有益,或益中有損,原來一切都是相對而論,沒有絕對高下。《孔子家語·六本》:「孔子讀《易》,至於〈損〉〈益〉,喟然而嘆。」帛書《要》篇:「孔子繇(籀)《易》,至於〈損〉、〈益〉一卦,未尚(嘗)不廢書而嘆。」正可證明〈損〉、〈益〉卦義對孔子的影響。

  因此,《論語》屢見孔子闡述「損益」之道,例如〈為政〉:「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季氏〉:「益者三友,損者三友。」「益者三樂,損者三樂。」一再合言「損」、「益」相對之理。

  上引〈述而〉言:「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意思與〈里仁〉「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相類,均為「損中見益」之理,與〈益〉卦《象傳》「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之精神一致,當可視為孔子化用《易》理之例。

  ●謝向榮教授

  香港能仁專上學院文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