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為台東海域國土空間規劃做準備
6月10日,我國交通運輸部台灣島東部海域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圓滿結束。這次行動表明,我國在台灣島以東海域的管轄權行使,已從法理宣示、政策表態轉化為現場執法、海域掃測、通航管理和安全保障的綜合實踐。這次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是對日菲單方面宣布啟動所謂中國台灣島以東「海域劃界談判」、觸碰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底線惡劣行為的精準反制。
央視旗下「玉淵譚天」近日刊發題為《中國在為台灣島以東海域的國土空間規劃做準備》的文章。文章指出,6月16日至18日,自然資源部組織開展我國台灣島以東管轄海域海洋環境調查。海警負責執法、自然資源部負責資源與生態,各司其職、協同推進,將台灣島以東海域納入常態化、系統化管理。中方新一輪行動意味着,「近海治理模式」已涵蓋自然資源領域,摸清家底之後,是進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
【大公報訊】綜合環球網、央視新聞報道:「玉淵譚天」刊發的文章指出,此前,從多部門的一系列行動中提煉出「近海治理模式」,得到了多方關注——以後,我們視野會越來越少出現「台灣海峽」;台灣島以東海域就是我們的「近海」,這就是我們存在、管轄和治理的海洋。
摸清家底進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
對於「近海治理模式」的內涵,文章作出深入分析。首先,通過調查摸清台灣島以東海域的自然資源,可以為海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奠定基礎。受訪專業人士指出,這次調查屬於年度例行調查安排。例行調查,意思是調查按計劃、按周期持續開展,是常態化管理的一種體現。自然資源部作為我國自然資源的「大管家」,開展例行調查,是以實際行動行使管轄權,其目的是摸清我國自然資源家底。摸清家底之後,是進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
專業人士分析指出,開發方面,將覆蓋海洋產業、油氣勘探開發、海洋生物醫藥、生物製品等領域。保護方面,包括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風險源頭防範、重點海域綜合治理等領域。此前,我國已積累台灣島以東海域的水文氣象、地形地貌、生物生態等大量數據資料。本次調查進一步獲取海水環境DNA、鳥類、鯨豚類、海洋化學等數據。
鋪路立體分層設權海洋經濟規劃
其中一個值得留意的細節是,這次例行調查期間,我國首次在該海域開展鳥類和鯨豚類調查,這標誌着調查從基礎普查進入針對具體物種、具體區域的精查階段。有關數據可用於研究該海域生態環境的狀況、評價生態系統健康水平、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等工作。可以預見,未來類似的精查還會開展第二次、第三次。專業人士認為,我國後續還可以開展立體分層設權的海洋經濟規劃——水面及水體層的海水養殖,海床及地底土層的跨海橋樑、海底電纜管道、海底隧道等,都可以納入開發藍圖。
第二,基於我國對相關海域的合法權利,我國進一步依據專屬經濟區法律制度,系統行使和鞏固在台灣島以東海域的各項權利。過去一段時間,從環台島聯合演訓,到中國海警開展執法巡查,交通運輸部組織海上交通專項執法和掃測行動,再到自然資源部開展例行調查,我們對這片海域行使管轄權的方式正在不斷豐富。自然資源部的例行調查,是專門行使對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法律規定,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享有勘探、開發、養護和管理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以及對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環境保護等事項的管轄權。台灣島及其附屬島嶼以東相關海域屬於我國專屬經濟區。我國在該海域開展的各項活動,完全是主權範圍內的正當行為。具體來說,這可分為兩個層次:勘探、開發、養護和管理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具有排他性。
鞏固我國對專屬經濟區合法權利
近期,日菲繞開中方啟動所謂「海域劃界談判」,同樣是在專屬經濟區框架下做文章。菲律賓與日本通過雙邊安排,試圖對中國海域製造既成事實,侵犯中國合法權利。菲日不敢正面挑戰我國領土主權,試圖在資源開發利用和權利主張上動手腳。這次,自然資源部的例行調查正是在這一框架下,通過實際行動鞏固我國對專屬經濟區的合法權利。
據悉,在例行調查期間,一些勢力曾試圖干擾我方正常作業。專業人士指出,我國有強大的人民海軍和海警部隊作為堅強後盾,各部門協同配合,確保調查安全有序推進。海警負責執法、自然資源部負責資源與生態,各司其職、協同推進,將台灣島以東海域納入常態化、系統化管理。未來,我國將持續深化這一模式,讓台灣島以東海域的每一項活動都更加依法依規、規範有序,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推動海洋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