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9月推未補地價資助房屋兩新計劃 准長者業主樓換樓 免補價租予3000白表申請者加快流轉

●擁有居屋業權10年或以上的業主,可將未補價單位出租給合資格白表申請者。 資料圖片
●擁有居屋業權10年或以上的業主,可將未補價單位出租給合資格白表申請者。 資料圖片

●新計劃為業主及白表租客創造多贏局面。資料圖片
●新計劃為業主及白表租客創造多贏局面。資料圖片

●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給予長者多一項靈活地調配資產以支持退休生活的選項。 資料圖片
●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給予長者多一項靈活地調配資產以支持退休生活的選項。 資料圖片

  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昨日通過兩項新計劃,包括擴展「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以先導形式讓持有居屋單位滿10年的業主,可出租未補地價單位予合資格的白表申請者,名額3,000個。另一項的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則容許年滿60歲並持有單位滿10年或以上的業主,可在第二市場無須補地價出售現居單位,再購入面積較小或較偏遠的單位。小組委員會主席張仁良指出,放寬有關租售限制,可活化房屋資源並加強資助出售單位流轉,為長者、業主及白表租客創造多贏局面。兩項計劃均由香港房屋協會管理,預計今年9月開始接受申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特區政府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新計劃為業主提供更多選擇以靈活運用物業,更同時為未能負擔購買私人物業的市民提供租盤選擇,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則旨在切合長者需要,政府亦同步優化現行為合資格公屋申請者而設的出租計劃,積極配合政府鼓勵生育的政策方針,並減輕育兒家庭的經濟負擔,凡持有效公屋申請編號並獲登記達兩年或以上,並符合房委會「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資格的一般家庭,皆可參加優化的出租計劃,並承租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

  業主須持業權10年或以上

  未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業主,一般不得出租單位,在公開市場轉售亦受轉讓年期限制並須繳付補價,而現有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容許業主將未補價的單位或睡房出租予合資格公屋申請人士,昨日通過的新計劃,則是房委會及房協以先導形式推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白表),讓擁有資助出售單位業權10年或以上的業主,在繳付出租准許費後,可將未補價單位出租給符合居屋計劃白表資格的申請者,為業主提供更多選擇,以善用單位,並為符合白表資格人士提供多元化並可負擔的租盤選擇,達至雙贏。

  符合資格的業主及符合白表資格人士若參與該出租計劃,可在計劃推行期間向房協分別遞交「業主證書」或「租客證書(白表)」申請,兩張證書的申請費各為400元。成功獲發相關證書後,業主和租客可透過「業主及租戶資訊共享平台」,或通過地產代理溝通與配對。成功配對後,「租客證書」持有人須向房委會或房協申請「提名證書」,申請費為400元。租客獲取「提名證書」後,業主才可和租客簽訂租約。業主如將其單位出租予「租客證書(白表)」持有人,須每季向房協繳交出租准許費。

  讓長者業主靈活調配資產

  至於另一項「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則旨在照顧長者的生活需要,並促進資助出售單位流轉,給予長者業主多一項靈活地調配資產以支持退休生活的選項。在計劃下,凡擁有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業權滿10年或以上的長者業主,而已登記的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均可申請參加,在申請及獲發「交易許可證」(費用為500元)後,便可於第二市場出售原有單位,之後再在第二市場購買一個實用面積較小或地區較偏遠的單位,而相關地區是按公屋的4個區域劃分,即市區、擴展市區、新界及離島。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部分長者退休後生活轉變,如家庭成員遷出或自己離開職場,有意遷往面積較小或遠離市區的單位生活,該計劃能切合他們需要,當中換樓多出的現金除可補貼其退休生活外,市場上亦可釋出更多大面積或更鄰近市區的單位,供其他合資格的人士在第二市場購買,同樣達至雙贏。

  張仁良昨在會後表示,兩項計劃是希望打破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的租售限制,全方位活化房屋資源。問及業主要繳付出租准許費,會否令業主改以「黑市」形式出租,他則表示特區政府向相關業主收取出租准許費,是希望抽取部分資助費用,而過往曾有檢控非法出租單位的案例,被控業主要負上刑責,新計劃反而是讓業主能名正言順合法地出租單位,希望可防止或制止非法出租問題。

  他表示業主雖要繳交出租准許費,但相信租金水平不會太高,估計新界的單位租金在1萬元以下,而在計劃下租務市場增加3,000個單位,供應增加,對控制整體租金亦有幫助。他並指出,合資格參與計劃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有36萬個,房委會會持續檢視,包括計劃的受歡迎程度及審批時間能否再縮短,以加快流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