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近海治理模式」兩重意義
第一重是「治理」
核心是行使國家在海洋領域的主權權利與管轄權。參與執法行動的每個部門,職能都極為清晰與突出。巡查監管、技術保障、應急救援,全鏈條閉環,形成了一張涵蓋「巡查—執法—保障」的立體管控網。這標誌着中國對該海域的管理,從臨時走向常態,從單一要素走向全體系覆蓋,體現了當前大陸對台島周邊海域行使實質管轄權的戰略突破。
另一重是「近海」
在台島東部海域的行動,有兩個關鍵點位,一是台灣島以東海域的劃界點位,涉及高雄港航線、台灣島東部海域交通管理——海事以交通管理與航保責任區的方式,把該出海走廊明確納入中國日常管控視線。另一個是最東邊的點位——過去執法部門在台島以東海域演習演練,地理上仍處於相對靠近台灣島的位置,做的是探索性的「抵近勘探」,最近執法行動則去了更遠的地方。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朱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