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勞工兩級審批機制今起推行 侍應廚師等本地與外勞比例收緊至3:1 僱主可扣除住宿費上限倍增
為進一步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及維持人力供應以支持社會經濟發展,勞工處宣布今日(16日)起對「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實行一系列的優化措施,包括實施兩級審批機制,涵蓋餐飲業出品部及樓面部(即侍應生、廚師、收銀員等)第二級審批的工種,本地與外地人手比例將收緊至3:1,即有關職位每聘用3名本地勞工,才能聘用一名外勞,比以往2:1收緊。同時提高僱主可扣除住宿費的上限,由輸入勞工工資的10%調升至20%,或實際住宿成本,以較低者為準。勞工處指出,上述措施的靈活性及可操作性較高,亦可更好地平衡僱主輸入勞工的需求,以及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健怡
今日起餐飲服務業的廚師、初級廚師、燒烤廚師、餐飲調配員及酒吧主管等職位(統稱為出品部職位),以及侍應生、樓面部部長、接待員及收銀員等職位(統稱為樓面部職位)納入第二級審批機制,僱主就相關職位申請輸入勞工時須遵守更嚴格的人手比例規定。
本地招聘期將劃一為6星期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昨日舉例指,若一家餐廳要申請輸入8名工人,包括兩名初級廚師、兩名幫上什、兩名二廚及兩名餐飲調配員,僱主必須已經及持續在出品部僱用24名本地工人,不論他們是什麼職位。
此外,在申請有關職位的外勞時,本地招聘期將劃一為6星期,其間僱主須每兩星期參加一次由勞工處在指定就業中心舉行的招聘會。
他表示,去年9月至今年5月,申請輸入外勞的餐飲業僱主提供近4,100個職缺,但本地招聘期間只有720人參與面試,234人獲聘,最後僅12人接受聘用。其餘未能配對的失業人士,主要是45歲以上、具經驗的餐飲業從業員。根據勞工處初步估算,去年餐飲業人力供求表面上已接近平衡,但行業內仍存在約5%空缺率和6%失業率,反映存在技能、工作性質、工作地點等錯配問題。
許澤森舉例近年有中式餐飲集團結業,但這些廚師勞動力,與東南亞或內地特定菜系等新興餐廳所需的廚師技能不符。新規定下,餐廳可聘請1名外勞作為大廚,同時聘請3名本地廚師,「例如煮東北菜,可以請東北人做大廚,咁廚房都仲有3個本地人幫手」,相信有助促成經驗交流,增加本地勞工的職業技能。
許澤森又透露正密切留意零售業售貨員及保安兩類職位,是否同樣需要納入第二級審批機制,收緊本地與外勞人手比例。不過他強調會謹慎處理,因失業率或受其他因素影響,不一定與外勞數量掛鈎。
是次優化亦有助推動殘疾人士就業。許澤森表示,若僱主聘用本地殘疾人士擔任全職工作,每聘用一名殘疾僱員,便能申請輸入一名外勞。舉例說,一名零售業僱主正聘用10名本地全職員工,其中兩名為殘疾人士,僱主可獲批輸入的勞工人數將由現時5人增加至6人。
另外,政府會維持每月中位工資的規定,並持續優化更新中位工資統計數字的安排,以反映勞動市場情況。同時會提高僱主可扣除住宿費的上限,由輸入勞工工資的10%調升至20%,或實際住宿成本,以較低者為準。
僱主嚴重違規 行政制裁「加辣」
勞工處亦會加強對嚴重違規僱主施加的行政制裁,若僱主涉及多於一項違規事項,禁止其參與優化計劃的限期將會疊加計算,最長可達五年。局方亦會公布所有被施加行政制裁僱主的身份,加強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