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5月酒店賓館投訴增逾三成

  消委會平均每年接獲近1,000宗本地酒店及賓館住宿相關投訴,今年首5個月錄得466宗投訴,按年增三成二,涉及平台責任不清、房間貨不對辦等爭議。消委會建議酒店、賓館及預訂平台應清楚訂明更改、取消預訂及退款等安排及分工,定期檢查及保養房間設施,另亦提醒消費者要確認訂單內容無誤才付款,也要保留預訂紀錄及收據。

  擅改入住房間 無提供上鎖儲物櫃

  有投訴人去年計劃12月底來港兩日一夜,完成預訂付款後發現多訂一晚,即時聯絡平台,對方表示需酒店電郵確認同意免費取消才能退款。投訴人遂聯絡酒店,被告知無權取消訂單,建議聯絡平台跟進。投訴人感到雙方互相卸責,消委會介入聯絡酒店,獲酌情安排,主動與平台溝通並同意免費取消預訂,平台亦已辦理退款。

  另有投訴人透過平台預訂尖沙咀一間賓館的6人女性房,支付約350元。平台列明房內設有可上鎖個人儲物櫃,惟投訴人到達賓館當日,職員帶她往鄰近另一座外觀較舊的大廈,安排入住3人女性房,亦沒提供可上鎖儲物櫃。投訴人向平台投訴貨不對辦,平台堅持房間與預訂內容相符拒退款。賓館其後沒回應消委會查詢,平台則表示考慮到住宿體驗,同意提供20%、即約70元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