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服務站/內地網紅推介港樓盤 惹從事無牌中介爭議 地監局:勿輕信網上資訊 應委託持牌代理
樓市全面撤辣,加上人民幣升值效應,內地客來港置業大增。據悉,有部分內地網紅透過小紅書等社交平台推介香港樓盤,並帶客來港交予有牌代理簽單,引起無牌中介在港從事業務爭議。地產代理監管局回應《大公報》查詢表示,局方一直留意有人透過內地網上平台推介香港物業,提醒內地及本港人士不要輕信網上資訊,應該委託本港持牌地產代理處理物業交易,局方提醒,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或僱用非持牌人為營業員,均屬於刑事罪行。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主席潘達恒表示,持牌代理處理住宅的租賃或買賣時,必須有俗稱「開門七件事」的一系列訂明資料。\大公報記者 林惠芳
地監局表示,該局一直留意到有人透過內地網上平台介紹香港物業,而他們的對象一般是內地人士。就此,地監局亦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包括與不同政府部門合作宣傳及網上教育等)提醒內地及本地人士不要輕信網上資訊,而應委託本港持牌地產代理處理物業的交易,及如何查核某人是否持有地監局發出的有效牌照。
市民如懷疑有人在香港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或僱用無牌人士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可向地監局舉報。由於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屬刑事罪行,若地監局巡查發現無牌人士從事地產代理工作,或收到有關無牌代理的投訴,經調查後,若有表面證據,會轉介警方跟進。
至於個別個案中的人士有否涉及在香港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或觸犯《條例》,須視乎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但無論如何,任何人都應就自己的作為承擔法律後果,並按其需要自行徵詢法律意見。
地監局提醒消費者,尤其是不熟悉香港物業交易的內地人士,切勿隨便相信網上或社交媒體發出的廣告及置業資訊,尤其是當該些發布人士並非持牌代理的話,這些資訊內容的真偽難以稽考,與這些發布人接觸隨時墮入騙局及被收集個人資料。
廣告須有公司名及牌照號碼
消費者亦需要留意,一個由持牌地產代理發放的廣告中,必須述明地產代理公司的營業名稱及其牌照號碼或由地監局發出的營業詳情說明書號碼,而消費者可以在地監局官方網站中的「牌照目錄」中查核,以確定其現時是否持有有效牌照。若持牌地產代理發放的廣告涉及推介或介紹某物業,該廣告亦須載有一個專屬於該物業的物業編號和該廣告發出或更新的日期。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主席潘達恒(圓圖)認為,特區政府全面為樓市撤辣後,非港人買家來港置業成本大減,新盤市場更掀起內地客「掃貨潮」,然而,若內地客透過一些無牌中介購買港樓,對樓盤銷售資訊未必全面,例如發展商提供多少回贈優惠,以及單位是否如描述一樣等,呼籲買家要透過香港持牌代理為置業進行深入了解。
潘達恒認為,地監局一直做好把關工作,香港的代理營業員都具備學歷及專業水準,他們亦受到監管,若違反地產代理條例,不但營業員受罰,連該公司的負責人也一併負上責任。
物業處理留意「開門七件事」
所以,持牌地產代理處理住宅物業的租賃或買賣時,必須就有關物業取得一系列的訂明資料(俗稱「開門七件事」),同時向客戶提供這些資料前,確保其準確性。所謂「開門七件事」,包括物業擁有權/業主資料、有效的產權負擔(是否涉及法庭命令或建築命令等)、物業的樓面面積、落成年份、物業用途限制、政府租契年期及買賣協議/租約詳情。
潘達恒續說,內地網紅並非代理專業,他們取得的物業資料或者只從樓盤外觀、外圍配套作考量,未必掌握「開門七件事」,倘買家單憑無牌中介的片言隻語入市,簽約後才揭發真相,最終難免招致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