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優勢精準規劃 深化香港法律樞紐建設


  梁美芬 全國人大代表 立法會議員

  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公眾諮詢文件今天公布,這是香港各界積極建言獻策、凝聚廣泛民意、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重要一步。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香港必須把握機遇,通過編制首份五年規劃,進一步深化國際法律樞紐建設,積極配合國家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在國際經貿規則制定中發揮更大作用。

  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地緣政治衝突加劇,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抬頭,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正面臨二戰後最嚴峻的挑戰。法治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基石,國家早於2022年已明確提出要培養一批政治立場堅定、通曉國際規則、善於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高素質法治人才。這不僅關乎國家發展,更關乎全球和平與繁榮的未來。香港法律界人士更應把握機遇,積極融入並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強化香港在國際法律事務中的角色與影響力。

  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倡導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在全球治理體系深刻重塑的歷史節點上,為世界發展指明方向。香港作為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制度的司法管轄區,擁有「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具備中英雙語法律人才、成熟的國際法律服務體系,以及廣泛獲得國際認可的法治環境,應成為國家參與和引領國際經貿規則制定的重要平台。

  增強全球治理話語權

  近年來,香港在國際法律服務領域接連取得突破。去年,國際調解院總部正式落戶香港;今年,特區政府宣布籌備設立國際商事法庭。這兩項重大成果不僅彰顯中央對香港的信任和支持,更體現香港在國際法律服務領域的重要地位。國際調解院是首個總部設於香港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其成立標誌着香港成為國際爭議解決的重要中心。而國際商事法庭的設立,將進一步完善香港仲裁、調解和訴訟三位一體的爭議解決服務體系,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競爭力。

  然而,要真正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法律樞紐,香港還需要更具前瞻性的發展目標。筆者認為,香港未來五年應朝着兩個重要目標邁進。第一,打造全球頂尖的國際法律服務品牌;第二,打造香港成為全球最安全、最穩定、最自由的投資目的地。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競爭力之一,也是吸引國際資本和人才的重要基礎。只有不斷鞏固和提升法治優勢,香港才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保持領先地位。

  在國際商事法庭建設方面,香港應充分借鑒國際成功經驗。近年來,新加坡和迪拜先後建立國際商事法院和國際金融法院,成功吸引大量跨境商業糾紛案件,帶動相關法律服務和金融服務發展。香港未來的國際商事法庭在制度設計上應保持高度開放和靈活,容許來自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當事人透過協議選擇香港作為爭議解決地,從而吸引更多國際商業案件落戶香港。同時,國家和香港司法機構亦可積極研究,讓部分具代表性的跨境經貿案件在香港審理,逐步建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案例庫,形成香港法律品牌的核心資產。

  讓世界更了解香港制度優勢

  除了完善制度建設,香港亦必須加強對外宣傳工作。事實上,不少國家對香港的制度優勢認識仍然不足。許多國際政商界人士對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維持普通法制度、司法獨立、高度國際化營商環境以及低稅制等優勢缺乏全面了解。因此,香港必須更加主動向國際社會講好「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故事,讓世界了解香港的真實情況,增強國際社會對香港的信心。

  人才是建設國際法律樞紐最重要的基礎。香港必須建立世界級的國際法律人才高地。除了支持律政司轄下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發展外,特區政府應進一步加大資源投入,吸引世界頂尖法官、法律學者和實務專家來港授課及交流,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法律人才培訓平台。同時,香港亦應培養熟悉普通法、中國法、大陸法系及伊斯蘭法等不同法律制度的複合型人才,滿足國際化發展需要。

  面向未來,香港更要把法律優勢延伸至新興產業發展。人工智能、數字資產、數據跨境流動、低空經濟及太空經濟等領域正迅速崛起,相關國際規則和法律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香港應充分利用自身普通法制度優勢和國際聯繫網絡,率先探索相關領域的法律框架和監管制度,為國家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提供實踐經驗和制度支撐,助力國家提升在新興領域的國際話語權。